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招标公告

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项目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建管发 [2013]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4:1,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下达,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位于泾河一级支流洪河中下游南川乡境内河段主河道左右两岸,距县城以南20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护脚总长16.01km。工程计划2013年6月中旬开工建设,2013年9月底竣工。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以上工程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施工标4个,监理标1个。

(1)施工标段:

Ⅰ标段:左岸上游护岸4.915km、上游护脚0.535km。

Ⅱ标段:左岸下游护岸2.785 km、下游护脚0.37km。

Ⅲ标段:右岸上游护岸2.74km、上游护脚0.92km。

Ⅳ标段:右岸下游护岸2.678km、下游护脚1.067km。

(2)施工监理标段:

新修护岸、护脚工程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1.1、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1.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土建及安装4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厅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信用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售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5月20日至5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正常)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不包括图纸)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缴纳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图纸押金,每套500元。中标单位图纸押金不予退还,未中标人图纸押金在退还图纸的同时一并退还,若投标人损坏或遗失图纸,则招标人不予以退还图纸押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上午8:30时,地点为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庆阳市世纪广场建设大厦西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3年5月25日上午8:30组织投标人在镇原县水务局门前集会,进行现场踏勘并答疑,2013年5月25日下午2:30,在镇原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镇原县洪河南川芦李护岸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甘肃省镇原县城中街33号

联 系 人: 秦学伟

电 话: 138*****777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53号保利大厦B座18楼1801号

联 系 人:马文国

电 话:139*****388

传 真:****-*******

监 督 人:庆阳市水务局建设管理科

联 系 人:邓新英

电 话:****-******* 187*****468

2013年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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