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艺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静海城区草花种植项目—西城公园广场及朝阳道等片区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静海区艺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静海城区草花种植项目—西城公园广场及朝阳道等片区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静海城区草花种植项目—西城公园广场及朝阳道等片区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艺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静海县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9日11: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2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预算金额¥90.749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艺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岳金浩186*****3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津德路19号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友诚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项目概况

静海城区草花种植项目—西城公园广场及朝阳道等片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D-ZC-2021-010

项目名称:静海城区草花种植项目—西城公园广场及朝阳道等片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招标的项目。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支持国内产品,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本工程项目负责人1名,需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原件,并须提供任命书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艺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岳金浩186*****387        

联系方式: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津德路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友诚达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旭华道九通家园底商35号            

联系方式: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朝阳 广场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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