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方家庄镇冯家庄村27亩林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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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方家庄镇冯家庄村27亩林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1-04-08 17:32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方家庄镇/冯家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冯家庄村民委员会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冯家庄村西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宝坻区方家庄镇冯家庄村27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134640.00元(总价)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发包土地只限于种植杨树,发现种植其它树种村委会有权收回,种植杨树棵数不得超出1122棵。2、在合同期内,承包方经营所需树坑、树苗和对林木经营管理的各种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3、承包期内,承包方在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4、如有树木补贴,树木补贴归承包方所有。5、承包期间只能种植一茬树木,承包期内如承包方提前采伐树木,树木采伐后承包合同终止,剩余年份承包费不退,树木成材后,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办理树木采伐手续,采伐费用承包方自理。6、在承包期内,本合同不许抵押贷款用,中途不得擅自转包、转让,如发生抵押贷款、转包、转让情况,承包合同自动解除。7、如遇承包地块在承包期内被国家或地方征收、征用时,承包户必须服从上级部门规定的统一赔偿价格,如承包户拒不执行村委会有权代理赔偿的相关手续,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享有。部分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按剩余承包土地面积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不退征收部分剩余年限承包费;如土地全部被征收,承包方需采伐树木,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办理树木采伐手续,树木采伐后承包合同终止,不退剩余年限承包费,不再续包。8、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准取土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否则,承包合同自动终止,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予退还土地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承包方应在承包合同到期前及时办理树木采伐手续,合同到期后,承包树木因个人原因仍未采伐,树木无偿归村集体所有。承包到期时,如因其他国家政策不能办理采伐手续,承包方要按照当时土地市场承包价格及亩数向村集体缴纳承包费,直至可以办理采伐手续。10、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对林木统一植保,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阻止植保,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11、承包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承包合同自动终止,发包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权流转款退还给承包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承包费用作相应调整。12、承包方在树木采伐前需向发包方缴纳土地恢复保证金20000元,树木采伐完毕后必须在2日内将采伐现场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酌情在保证金中扣除场地清理费用。13、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和电源,按现有电力设施、水利设施提供给承包方使用;1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在使用泵、电机等电器设备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受让方条件1.面向全社会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经济条件的自然人或法人2.自然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转出用途林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15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100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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