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苏家屯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1-00169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5,00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00
苏家屯区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一、水稻机插秧侧深施肥
1、作业面积5000亩。
2、作业时间:插秧期间。
3、要求每穴插播秧苗4-5棵,深度在2cm左右(以秧苗土层上表面为基准),行距30cm,株距14-20cm,每亩1.3-1.6万穴。插苗要达到整齐、均匀,苗正行齐,穴距规整,单穴苗数一致,深浅一致,不高低不齐,不东倒西歪。插苗均匀度合格率≥85%,漏插率≤5%,漂秧率≤3%。
4、应用与插秧机配套的侧深施肥设备,将缓释肥施入距离水稻根侧3-5cm深5cm的泥中,施用量要准确、均匀。
5、水稻插秧作业应符合NY/T2192规定。机插秧侧深施肥作业过程需要农机作业GPS轨迹。
二、实施作业设备和人员
★1、供应商应具有一体式侧深施肥插秧机或安装侧深施肥设备插秧机数量不低于5台,每台设备必须配备1名操作人员。(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发票,租赁设备提供产品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需查验原始凭证。操作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驾驶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技术服务团队,包括机具配置、操作人员,具备开展各项作业的能力。
3、实施作业期间应注重操作安全,确保不发生事故。若发生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并赔偿所有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各项作业要求,在限定时间之内完成作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50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7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