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豫01破34号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2019)豫01破34号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二次)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公司)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为由,自行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提出重整申请,郑州中院于2019年8月22日作出(2019)豫01破申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海华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日,作出(2019)豫01破申34号《决定书》,决定成立海华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作出(2019)豫01破申34号之一《决定书》,依法指定海华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担任海华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海华公司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和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强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募须知
(一)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招募公告中管理人对海华公司基本情况的介绍,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承诺,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独立对海华公司的实际情况予以判断,可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尽职调查。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审慎细致的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遵照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照海华公司的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海华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海华公司概况
海华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8 月 9 日,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为 2387 万元,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大道 102 号,是河南省成立最早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是河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为客户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能力。
(二)海华公司优势
1、资质优势。海华公司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冶炼工程监理乙级、公路工程监理乙级、矿山工程监理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招标代理甲级、人防监理甲级等多项资质。
2、人才优势。海华公司现拥有工程管理和各类技术人员100余名,其中教授级高工、 高级工程师47人,拥有注册监理工程师70人,造价工程师5人,一级建造师10人,二级建造师18人。
3、服务质量优势。海华公司以“诚信守法、科学监理、安全健康、保护环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为质量方针,以“高质量、严管理、让业主满意、关爱生命、保护环境”为安全目标,以“团结、奋进、敬业、奉 献”为企业精神,以“一切为了工程建设服务”为经营理念,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工作准则。通过了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45001IR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AAA级信用企业。海华公司在河南省主要城市均有工程项目管理部,监理业务覆盖全国主要省、市、自治区,并且已将监理业务拓展至海外,包括也门、安哥拉、阿尔及利亚、塞内加尔、坦桑尼亚等国家。
4、品牌优势。海华公司是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单位和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单位,是河南省工程监理企业综合实力二十强企业,也是对外国援助先进监理企业。公司的诚信经营和规范管理赢得了业主和同行的一致赞誉,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和整体实力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公司自2000年以来连续被评为“河南省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多次获得“全国先进监理企业”荣誉称号,荣获“河南省房地产行业最佳合作伙伴”称号,形成了“海华管理”特有的品牌。近年来监理项目多次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级市政金杯奖”“河南省中州杯”“河南省优质工程奖”等荣誉。
三、招募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海华公司资产所需对价,并有足够资金支持海华公司重整后的生产运营。
(二)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与海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优先考虑。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14日18时
2、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2号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16室
3、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以下统称重整投资文件):
(1)提交投资意向书(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意向书应该包括参与重整投资的明确意思表示。
(2)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的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缴纳税金和社保证明、股权结构、审计报告、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等)。
(3)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具体对价、支付安排、支付保障、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等)
(4)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海华公司投资的决议原件。
(5)载明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重整投资保证金
1、保证金的交纳
(1)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后,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应于接到管理人通知后三日内向管理人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00元)。未按期缴纳的,视为放弃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在交纳保证金后放弃参与重整投资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管理人。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募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2、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的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正式不可撤销的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如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经管理人核实,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没收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3、保证金的转化
(1)若经审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则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2)海华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郑州中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等额投资款。
4、保证金的退还
(1)管理人自送达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5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
(2)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人民法院强制批准的,管理人将于5日内无息全额退还重整投资人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三)尽职调查和提交正式重整计划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应当签署《保密协议》,其后方可对海华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提交正式重整计划方案;尽职调查和提交正式重整计划方案时间不超过签署《保密协议》后五日内,费用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评审
管理人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正式重整计划方案评审打分,依据打分结果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候选顺位,依顺位次序优先选择排名在前的候选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整协议。排名在前的候选人因故无法签署重整协议的,由后续顺位候选人递补。
(五)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于评审结束后2日内向中标意向重整投资人发放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中标重整投资人应当于收到确认函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应当依据本招募公告和其他相关重整投资文件签订,并以重整计划草案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为生效条件)。
五、特别说明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2、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五份,密封提交。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华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投资!
管理人联系人:林律师
联系电话:****-********、132*****298、136*****195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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