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7线巴青至那曲公路养护配套设施工程(三标段:夏曲卡工区)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317线巴青至那曲公路养护配套设施工程(三标段:夏曲卡工区)二次招标公告
国道317线巴青至那曲公路养护配套设施工程(三标段:夏曲卡工区)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JF-1208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317线巴青至那曲公路养护配套设施工程(三标段:夏曲卡工区)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藏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建设规模:详施工图;
2.3招标内容:详施工图;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巴青至那曲;
2.6工期:120日历天(有效工期);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2:00,15:3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在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1.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1.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4.1.3拟承建本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
4.1.4本项目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4.1.5企业近年度完成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4.1.6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费(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15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藏公路分局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盐桥北路40号
联系人:李建明
电话:147*****97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2-2-101
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147*****200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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