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美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措美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措美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XZZB-XZJZ-SNCM1300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措美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南地区措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措美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3288.00平方米。
2.3建设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山南地区措美县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3.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5月10日至2013年 5月16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7时 3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到前到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4.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是本公司员工)。
4.3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当事人到场)。
4.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4.5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原件(含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6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4.7投标企业均需在山南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准入登记。
注:上述资料及证件需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留存资料需装订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措美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送至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 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南地区措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31号格桑林卡S001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 ********188
传 真:****-*******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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