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影像融合”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影像融合”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苏州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2021年拟采购的进口设备进行集中论证。于2021年4月7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需求,拟采购“影像融合”,具备以下功能要求:
1、探头类型:融合靶向凸阵-线阵双平面腔内探头。双平面腔内探头:由凸阵晶片和线阵晶片组成,凸阵晶片曲率半径≤10mm,扫描角度≥140°,线阵晶片视野范围≥65mm,两组晶片频率相同,最低中心频率≤5MHz,最高中心频率≥12MHz,二维和多普勒成像频率分别≥3个,可视可调,探头上具有快捷键,可进行图像冻结、存储等操作;
2、磁共振融合系统:支持在MR上勾画可疑病灶和前列腺并以与放疗计划相兼容的模式导出;
3、电子步进器:步进器具备与一个核磁融合靶向活检的综合软件平台连接的接口;步进器的接口传输腔内超声探头的位置和角度信息技术;自动截图功能≥15幅;支架的步进器单元位置的六个自由度,确保与患者解剖结构正确对齐。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0日,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联系人:陈璐佳
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
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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