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唐区域工程物资集中招标公告
京津唐区域工程物资集中招标公告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津唐区域各工程项目(见附表1)建设资金已落实,区域内各工程项目所需物资钢材、钢绞线、水泥、粉煤灰、矿粉、商品混凝土、锚具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现招标人委托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4">2. 招标依据
2.1 相关法律法规;
2.2《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中铁四局集团区域工程项目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铁四程[2012]537号;
2.4《关于对京津唐区域物资招标计划请示的批复意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10 日)。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见附表1。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2。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需具备相应的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公告时间:2013年5月10日至5月14 日在中国中铁股份物贸公司平台网站(www.crecgwm.com)和()上发布招标公告。
5.2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购买方式,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5月14日17:00时前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传真至****-********。于2013 年5月 14日至2013年5月18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 合肥市望江东路96号中铁四局集团综合楼(宿松路西门)二楼205室持投标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4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投标申请表(附表3)内注明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2013 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18日内将填好的投标申请表、购买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zbzx66@163.com。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7.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京津唐区域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可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或者扫描件发送至zbzx66@163.com。
5.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3年6月4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4日上午 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与望江路交叉口金满楼国际大酒店
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 10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见附表2)银行回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一日汇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确保到账。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京津唐区域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合肥市建行芜湖路支行
********5">8.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牵头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96号
联 系 人:刘克保 陈 芳
电 话:****-********
邮 箱:zbzx66@163.com
传 真:****-********
9招标人一: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亮
电 话:138*****824
9.3招标人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 系 人: 王卫国
电 话:138*****028
9.4招标人三: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王文强
电 话:187*****597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单位)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京津唐区域各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 点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 |
1 |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 | 北京市 | 地铁16号线全长23.42km,本标段为土建施工10合同段,包含1站1区间,即海淀桥站、海淀桥站~苏州街站区间。车站结构形式为14m岛式车站,车站总长252m,总建筑面积18545m2,海淀桥站~苏州街站区间设计里程为:右K21+862.4~右K22+680.0,区间长817.6m,隧道覆土20~26m线间距为17.2m,左右正线均为标准单线暗挖隧道,开挖跨度6.4m,开挖高度6.52m,轨顶标高为19.736~23.411m,地面标高为49.29~51.53m;区间纵坡为单面坡,最大坡度为4.772‰。计划工期: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28日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2 | 天津地铁五号线 | 天津市 | 本合同段为天津地铁5号线R2合同段,起点在淮河道站~新宜白大道站,线路设置三站三区间,路线全长2238米。主要工程内容为淮河道站、辽河北道站、新宜白大道站三座车站的土建结构施工,以及淮河道站—辽河北道站区间、辽河北道站—新宜白大道站区间、新宜白大道站—张兴庄站区间。合同工期自2013年1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3 | 张家口至唐山铁路工程 | 河北唐山市 | 本标段ZTSG-6标段位于承德市兴隆县与唐山市遵化之间,起讫里程为DK351+500~DK402+525(土建综合工程),正线长度51.025km。铺架起讫里程为DK244+568~DK418+200,正线铺轨344.8km,架梁1343孔。主要工程量隧道9座长18.691km;特大桥5座,大、中、小桥计17座,桥梁总长11.536km;土石方624.8万立方。正线铺轨344.8km,架梁1343孔。合同工期自2010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唐铁路项目经理部 |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 包件号 | 单位 | 包件数量 | 工程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钢材 | GC-1 | 吨 | 19050 |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6.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 | 2000 | 5 |
2 | 钢材 | GC-2 | 吨 | 15000 | 天津地铁五号线 | 1500 | 5 | |
3 | 钢材 | GC-3 | 吨 | 15000 | 天津地铁五号线 | 1500 | 5 | |
4 | 钢材 | GC-4 | 吨 | 18500 | 张家口至唐山铁路工程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6.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不接受根据铁道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 7.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8.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 | 2000 | 5 |
5 | 钢绞线 | GJX-1 | 吨 | 3000 | 张家口至唐山铁路工程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 2.生产厂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铁路现行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一个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6.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不接受根据铁道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 | 1000 | 5 |
6 | 水泥 | SN-1 | 吨 | 19000 |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 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生产厂水泥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4.投标产品不得在异地粉磨站加工生产; 5.生产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厂已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6.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 7.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一个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8.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 500 | 2 |
7 | 水泥 | SN-2 | 吨 | 17600 | 天津地铁五号线 | 500 | 2 | |
8 | 粉煤灰 | FMH-1 | 吨 | 20000 | 张家口至唐山铁路工程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代理商投标物资必须是原厂生产的粉煤灰,必须有生产厂家的直接授权,不接受转授;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3.生产厂粉煤灰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C50及以上混凝土所用粉煤灰; 4.生产厂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的合格检测报告;具有近三年至少一个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不接受根据铁道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 | 500 | 2 |
9 | 矿粉 | KF-1 | 吨 | 10000 | 张家口至唐山铁路工程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3.生产厂家年产量达5万吨及以上; 4.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T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5.有近2年的铁道科学研究院或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合格检测报告. | 500 | 2 |
10 | 商品混凝土 | HNT-1 | m3 | 124000 | 北京地铁16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主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的企业;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企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近两年具有至少两个投标物资供货业绩; | 1500 | 5 |
11 | 商品混凝土 | HNT-2 | m3 | 85500 | 天津地铁五号线 | 1000 | 5 | |
12 | 商品混凝土 | HNT-3 | m3 | 85500 | 1000 | 5 | ||
13 | 锚具 | MJ-1 | 套 | 51500 | 张家口至唐山铁路工程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厂,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不接受根据铁道部物资办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应商; | 1000 | 5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JWZ-2013-06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 纸质 □ 2.申请投标包件号及说明: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