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起自西藏那曲地区西南隅之申扎县,北起申扎县雄梅镇,南止于申扎县城,全长91.011km,同步建设卡隆寺支线2.287km。
   主线和申扎县城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整治改建,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卡隆寺支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整治改建,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项目计划工期两年,计划2013年6月开工建设。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起讫桩号 里程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 第A标段 K117+654~K167+600 52.233(含支线) 路基、路面、桥涵等
第B标段 K167+600~K208+516 40.9 路基、路面、桥涵等
监理 全一标段 K117+654~K208+516 93.133(含支线) 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等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要求区外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区内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在4000万元以上。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或至少独立完成两项累计投资9亿元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信息可在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可提供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工地实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上述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一致,不得更换。
   ②西藏自治区省道203线雄梅至申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信息可在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应提供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和两名驻地监理工程师(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工程及相近专业);工地实验室授权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投标;对于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可增加一个投标机会但不能在同一标段,且允许中一个标,若评标结果评定同一投标人为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选择定价高的标段中标。
   3.4 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即投标人按照公路工程专业类别报名投标,承诺以招标人合理定价作为投标报价,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随机确定投标人标段、在开标时每标段随机确定备选入围投标人顺序,并以此顺序确定前3家为入围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后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办法。
   4.2 本项目监理招标采用固定价评分法(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1日至2013年5月15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公告3.1所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关联企业情况,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 参加施工标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5月16日10时00分在拉萨市天海路天海宾馆四楼会议室参加标段抽取会,对参与投标报名并通过审查的所有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按标段顺序随机确定标段,当最后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投标人不足3家时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摇号确定标段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的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持其身份证明原件、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到场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由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5.3 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5月21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5.4 对首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获得交通运输部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5.5 凡参与西藏自治区公路项目建设的投标人,须在本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拉萨市天海路天海宾馆四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档案馆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高兴文(152*****567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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