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湘潭市—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初步设计项目(委托代理编号:XTLWS-2021-0315)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初步设计项目
1.2采购代理编号:XTLWS-2021-0315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 |
整包/C1003 |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初步设计项目 | 1项 | 966394.00元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昭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2.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
2.2、供应商特殊资格条件:
2.2.1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昭、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3.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3.2.1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昭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3.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注: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以备查账)
3.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3 月19 日至2021年3 月3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4.2请于2021年3 月30 日17时00分前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昭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昭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5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若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3 月31日9时00 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
地 址:湘潭市经开区东风路与雅爱路交叉路口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金海周银河
电 话:****-************-********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温馨提示: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公司开标室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采购文件附件: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初步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初步设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XTLWS-2021-0315
3、预算金额:¥966394.00元
4、采购信息发布日期:2021年3月19日
5、开标日期: 2021年3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评审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1 | 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 审查通过 | 审查通过 |
2 | 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 审查通过 | 审查通过 |
3 |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 审查通过 | 审查通过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审查通过 | 审查通过 |
品目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最终报价 | 得分(分) |
整包/C1003 | 1 | 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 948998.00 | 96.24 |
2 |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 955763.67 | 66.47 | |
3 | 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 | 943200.54 | 66.33 | |
4 |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961562.03 | 61.71 |
品目 | 成交项目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 |
整包/C1003 |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初步设计项目 | 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 948998.00元 |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209号金荣誉峰翡翠花园H栋212房 委托代理人:李雪华 联系电话:178*****090 |
四、成交结果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刘美华(组长)、张学兵(组员)、黄晓(组员)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剑
电 话:****-********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东风路与雅爱路交叉路口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银河
电 话:****-******** ****-********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七、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标签: 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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