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食堂食材供应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食堂食材供应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1-WZ-C-002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 贰佰伍拾肆万元整(¥*******.00);最高限价:/

4、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用餐约192人,餐标是25块。早餐7元(面1种,粥、点心2种,粗粮1种,蔬菜1种,酱菜2种)。中餐18元(7菜1汤,米饭,1水果)2大荤2小荤3蔬菜。食材由采购方通过本次招标的食材供应商提供。

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1.1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1.2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能提供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产地合格证明,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1.3水产类(鱼、虾等)。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并符合GB 2733-2015标准。

1.4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1.5豆制品(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质量要求:豆制品定型包装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6家禽类。质量要求: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必须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7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1.8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

1.9大米配送标准:二年内新大米(国标一级),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

1.10面粉配送标准:面粉级别为特一级,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11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每桶5升左右,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12饼干的卫生标准:符合GB7100-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于以谷类粉、油脂、食糖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调粉、成型、烘烤等工艺制成的饼干类食品。

非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不经过任何处理的饼干类食品。

夹心饼干:经焙烤熟制后在饼干之间(或表面)添加油脂、食糖或果酱等夹心料后不再经过加热的饼干类食品。

1.1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符合GB7099-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粮食、油脂、食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经配制医学`教育网整理、成型、熟制等工序制成的各种糕点及面包类食品。

热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加热熟制作为最终工艺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冷加工糕点、面包:加工过程中在加热熟制后再添加奶油、人造黄油、蛋白、可可等辅料而不再经过加热的糕点、面包类食品。

1.14膨化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7401-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膨化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食品: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

膨化: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入常压状态,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降而瞬间蒸发,导致物料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

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食用油脂煎炸或用经过调味的植物油喷洒、浸渍、干燥等方式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非油炸型膨化食品:原料经膨化器加温(调整水分)、挤压、焙烤、调味(或不调味)而制成的膨化食品。

1.15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符合GB16565-2003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以面粉、米粉、豆类、薯类、蔬菜、水果、果仁为主要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油炸制成的各种定型包装的小食品。

1.16月饼馅料:符合SB10350-2002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加工的月饼馅料。

1.17调味品:(酱油、醋、盐、糖等)类,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要求。

2.原材料验收由管理方、供应方、使用方,三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三方签字,各自留存。

2.l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方的验货数量为准。

2.2质量方面要求: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接受采购人处罚。

3.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它严重后果的,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空调及灶具等维修服务、燃气费、餐具、洗洁精等易耗配套用品均由成交单位提供。

6.本项目要求服务人员不低于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成员不少于7人。

(二)结算方式

1.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请投标人提供价格与苏州南环桥批发市场批发价做比较:一般以苏州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网当日公布的南环桥批发市场当日公布的批发价均价作参照,按配送物品类别作一定比例的浮动,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主体要及时告知,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2.合同结算价为:结算价=同类货品当日公布批发均价×折扣。折扣最高限价为112%。

3.结算付款方式:供货价格一周一报价。

(三)其他要求

采购方每月对成交人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具体详见附件《配餐服务月考核表》。考核项目总分低于60分,则扣除人民币500元,作为处罚,以示警告:

1、成交人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合格受到处罚,采购方将按照处罚金额200元从成交人的服务费中扣除。

2、因成交人提供不洁食物造成采购方人员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成交人所配送采购方的食材,必须是通过严格删选的,食材要:新鲜、安全,若在配送过程中,出现2次中,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4、成交人在配送过程中,如诺因为特殊因素,不能及时将货物送达,成交人必须提前通知采购方,与采购方协商处理方案,出现2次中的情况下,采购方将处以500元的罚款以示警告。

5、原材料进货单据必须齐全,单货相符,货物出入库手续完备,采购方会不定时的抽查成交人上述单据情况,若完善结果中,出现2次中,采购方需要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6、配送货物单据,必须齐全,包括:检测报告、送货单等,若一月累计出现3次中的情况,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7、原材料供应商,索证需要齐全,采购方会不定时的抽查成交人索证情况,若抽查累计3次中,采购方将对成交人处以500元,以示警告。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为期二年。(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1报名方式:

(1)申领CA: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5)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以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2文件获取: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到左侧采购文件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3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4技术咨询: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CA办理咨询电话:****-********;或在线咨询客服QQ: ********3、********5、********6。咨询电话:139*****09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69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151*****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园北路天和商务大厦6-206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张瑾、尤君怡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 食堂食材 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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