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民政局漯河市源汇区殡仪馆、火葬场扩建项目骨灰盒存放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源汇区民政局漯河市源汇区殡仪馆、火葬场扩建项目骨灰盒存放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殡仪馆、火葬场扩建项目骨灰盒存放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1-36)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殡仪馆、火葬场扩建项目骨灰盒存放架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7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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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范围:采购骨灰盒存放架子1批(具体参数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2年; (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骨灰盒存放架子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0年10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0年10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制造商与供应商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商为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制造商及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相关查询页面(查询页需自带日期)的网页打印件以纸质的方式进行留存。);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4月10日 至 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4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同时,供应商应当将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和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4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4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货物招标)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 收取金额:570000*1.5%=855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源汇区民政局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与湘江路交叉口 | |||||||||||
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215550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达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西城区太白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MAX世界港1#楼12层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78380825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17838082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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