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用智能监管信息系统(21C00526)分散采购公告

医保费用智能监管信息系统(21C00526)分散采购公告

医保费用智能监管信息系统(21C00526)分散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9日

项目概况:

“医保费用智能监管信息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0日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526

项目名称:医保费用智能监管信息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建设医院医保智能管控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将医保管理政策规则化,实现对医保违规行为的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核实的全流程监控,同时将医保协议指标及指标阈值预设到系统中,实现指标的实时监控,构建全院医保管理的预防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对系统违规监控数据、协议指标监控数据、医务人员操作的痕迹数据和医保结算扣款明细数据进行全方位分析,帮助医院管理者更加精准地掌握全院医保管理情况,提高全院管理决策的靶向性,完善医院医保管理和宏观调控机制,最终形成医院医保管理“防治结合”的全新格局,使医院医保管理的效果最大化。

我院希望从保障患者利益和医保资金合规使用角度出发依靠医保智能管控信息系统为医院提供经营管理决策支持,为院内医保管理部门掌握医院医保费用实际情况提供有效工具,提高医院电子病历整体应用水平等级,从而提升医院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具有软件企业证书, 具有知识产权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4月10日 至 2021年4月20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4月20日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0日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负一楼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4月20日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负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杜秀荣

采购人电话:********436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津马路45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秀荣

项目联系人电话:151*****628

九、附件

医保磋商文件(1).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标签: 分散 信息系统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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