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天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砂石料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浙江浙天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砂石料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浙江浙天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砂石料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浙天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砂石料运输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天运(衢)招[*******]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砂石料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 1 | 年 | 200万元 | 1.本项目服务期一年,服务内容为砂石料的运输、卸等,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本项目一年运输量约23.5万吨,暂按10KM平均运距测算,运输单价按0.85元/吨?公里,预算价约为2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招标内容及需求。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运输车辆应具有各项相关手续、保险等,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设备和能力。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重型自卸货车不得少于二十辆(其中机动车行驶证总质量在15t-30T的数量不少于6辆,机动车行驶证总质量在30T以上的数量不少于6辆),其中车辆登记在投标人名下的不得少于6辆。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 4月9日至 2021年4月1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08:00 -11:30 ;14:0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领取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西区碧桂园深蓝国际中心11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七、投标人领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重型自卸货车(其中机动车行驶证总质量在15t-30T的数量不少于6辆,机动车行驶证总质量在30T以上的数量不少于6辆)的清单(用于本项目车辆一览表)和相关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若车辆登记的所有人不是投标人的,还需提供投标人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的车辆使用协议书或车辆租赁合同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的1号开标厅。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东路268号6楼)的1号开标厅。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本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qjq.gov.cn/)。
十二、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衢州市衢江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工 联系电话:157*****89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浙天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邵女士,联系电话:139*****670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西区碧桂园深蓝国际中心11楼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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