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提示(记分)通知书
行政提示(记分)通知书
行政提示(记分)通知书
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青海省审计厅(青审资调报[2021]7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020年12月2021年1月审计调查组对化隆县2017至2019年黄河干流青海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出你公司在“化隆县2018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项目第十标段采购项目”由安徽恒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恒泰青海公招(货物)[2018-017]投标文件中对各投标单位青海南蕤苗木种植有限公司、民和县明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民和春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海东市顺晟苗木种植有限公司、乐都区高店星啟田苗圃、海东市乐都区复平绿化苗木有限公司在资格审查不严谨、不完整、不准确。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七十八条第3款之规定,给予警告。
同时,按照《青海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修订版)》(青财采字〔2015〕1728号)第十条第8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做出记2分的处理决定。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海东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局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新区府东路。
邮编:810900 联系电话:****-*******
2021年4月6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