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舍勒铜矿井下定位系统招标公告

新疆阿舍勒铜矿井下定位系统招标公告


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井下定位系统
招标编号:201305
招标单位: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05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四、合同一般条款
五、合同特殊条款
六、合同格式
七、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1 投标书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附件1-3 设备说明一览表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附件1-5 设备详细清单
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附件1-8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1-10 投标回执表


一、投标邀请
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矿业企业,近期拟对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公司井下定位系统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合同格式
(7)附件
2、凡接到邀请招标函且自愿参加投标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下载(www.aslty.com.cn)形式取得本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巴河县
邮编:836700
3、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以信函、E-mail或传真形式按下述方法与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 高先生 ****-******* /135*****940
4、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 2013年5月28日上午10:30。各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收 邮编:836700
5、招标单位将于2013年5月28日上午10:30进行开标,时间为一天。(为便于招标现场的技术方案陈述和答疑,请投标单位必须派技术人员参加)。
6、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若有效标书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采用竞争性商务谈判的形式处理。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5日

二、投标人须知

目 录
招标人须知前附表
A、说明
B、招标文件
C、投标文件的编写
D、投标文件的递交
E、开标
F、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G、授予合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
11.1项目名称: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井下定位系统
215.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伍万元整)
316.1投标有效期:30天
417.1标书数目:正本 1本,副本2本。
518.2投标文件递交: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622.1开标日期:2013年5月28日 上午10:30(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哈巴河县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725.2其他评标考虑因素:付款条件与商务优惠
831.1数量变更:无
99.2设备投标说明:投标设备技术要求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0注意事项1、商务标中(开标一览表及报价详细清单)请单独密封,技术标(企业资质材料一并放在技术标中)中应列明投标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但不能附有报价内容,商务标和技术标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技术标正、副本中有报价和商务条款将作为废标处理。
2、若需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接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附件1-10中的投标回执表后盖章回传至 0906—*******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中所叙述的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只有具备生产能力和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才允许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有良好商业信誉,能提供良好销售和售后服务。
3、定义
3.1“招标单位”系指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3.3“设备”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买方是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3.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4、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单位或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这些费用。
B、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单位将拒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到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将把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送达已得到邀请函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补充或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得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补充和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8.1除在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详见附件1):
(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设备说明一览表、规格偏离表、设备详细清单、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含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安装基础图纸)和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2)按第13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有资格投标以及如果中标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按第14条出具的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4)按第15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设备投标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条件提出技术方案和主要设备明细表。
10、投标书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以及投标书列明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11、投标价格
1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相应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拟提供的设备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
11.2招标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对每种设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未到达买方前的费用)、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税金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11.4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报价含设备、材料及设备安装、调试,本次井下定位系统为“交钥匙”工程。
(2) 运输方式:由卖方负责将所有设备送达买方所在地。
12、投标货币
12.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中的报价应采用人民币。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附在投标文件格式上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为说明13.1款的其他证明文件。
14、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述证明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表格进行填写,并可补充说明。
14.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应基本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买方满意。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提交一笔相当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个别投标人可能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3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招标人。
单位名称: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巴河县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哈巴河县支行 帐号:156*****0002719
1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与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一起投递,任何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金额低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15.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7天内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15.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15.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如果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终止之前撤回投标;
(2)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
B、按第35条规定提供履约担保;
16、投标有效期
16.1所投的标应从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第15条中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妥善的包装密封,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正本、副本”封面均应注明:
(1)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到”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18.2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8.4投标人还应将投标文件正本里已填好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投标保证金正本一起装入一个单独密封的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放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18.5注意事项:“技术标”中不能附有报价单或报价条款。
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单位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可邮寄或派人送交。递交时间以招标人接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19.2招标单位可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单位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日期履行。
19.3电报、电话和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单位将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所涉及修改或撤销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7、18和1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21.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 标
22、开标
22.1招标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为便于招标现场的技术方案陈述和答疑,投标单位必须有技术人员参加。
22.2开标时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与其投标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为准。若投标人的撤销投标通知按第21条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F 投标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23、评标
2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4.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则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若大写与数字间有出入,则以大写金额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投标将被废除。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4.3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合同项下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
24.4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5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5、对投标文件的评估
25.1评标小组将对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本次评标主要以投标单位技术标中的技术方案为主。
25.2评标的主要内容是:技术方案的先进性、设备的技术参数、设备质量、重量和价格、设备性能、互换性及标准、设备先进性、可靠性、寿命、交货期、运输条件、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安装工程质量指标和企业信誉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确定最低评标价中标
26.1确定最低评标价中标的评估原则:
A、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B、报价合理,对买方最为有利;
C、在买方承受能力内,价格性能比最为合理;
D、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企业信誉;
E、“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其他内容。
26.2最低评标价中标是基于各种评标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它并不一定是最低报价的中标。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28、保密
28.1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关机后将统一收到监察审计人员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G 授予合同
29、资格后审
29.1评标小组将审查所选择的最低评标价中标的投标人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29.2审查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基于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评标小组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29.3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当作废标处理,评标小组将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投标做出类似的审查。
30、授予合同的准则
30.1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0.2评标小组有权按9.2款规定划分的投标包号将设备授予一个投标人或分别授予不同的投标人。
31、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
31.1评标小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设备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32、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评标小组有权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和取消招标过程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由此造成给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亦不作任何解释。
33、中标通知
3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33.2招标单位在中标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随即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但可不必说明理由,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3.3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5、履约担保
35.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提供了所有的设备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投标总体要求说明
1、投标人要对所投标的设备的性能、控制原理进行详述和说明。并对每台设备的电控系统内部的电气元件进行列表详述(包括品牌、产地、单价等)。
2、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技术要求,提出自己的方案及设备选型,列出详细的每台设备所含部件的清单及明细(含电控系统),注明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及产地品牌(即按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1-5投标设备详细清单进行详述),投标书注明详细的设备配置和技术偏离。投标书注明详细的设备配置和技术偏离。
3、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设备附件、设备专用工具清单,即按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进行填写。
4、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如基础图、总装图、安装图、设备零备件图、设备说明书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图纸等(即按附件1-7“技术资料详细清单”进行填写),资料图纸在合同签定后7天内提供4份给招标人(含电子版)。
5、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的完整的配件和易损件清单及其单价,即按附件1-8“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此易损件单价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开始后的三年内不变或易损件清单的单价按投标人每年度统一销售价的最优惠价执行(投标人应提供明确的下浮点数)。
6、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明确的合同签定后制造周期和安装周期(安装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开始)。
7、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人数、安排及达到的熟练程度。
8、投标时,投标人应尽量提供有关该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和图纸。如未中标,图纸返还该投标单位。

第二部分、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一、设备适用环境及工作条件
本设备为采矿厂井下定位设备。
设备布置及安装方式:井下安装。
二、人员定位系统设备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生产厂家备注安装地点
一 机房设备 
1人员定位服务器研华I5/8G内存/1G显卡/1T(7200)硬盘/双千兆网口台1    副井机房
2人员定位管理软件 套1    副井机房
3双机热备系统 套1    副井机房
4热备主机 台100 矿方己有副井机房
5千兆网交换机千兆/光口台2    副井机房
6UPS电源3KW 4小时备电台1    副井机房
二 井下设备 
7数据分站设备(含网络交换机、备用电源) 台10    井下各层斜坡道口
8读卡设备(含备用电源) 台50    各层巷道、斜坡道
9人员(车辆)识别卡 个800    下井人员及车辆
三 入井身份验证系统 
10验证识别服务器研华I5/8G内存/1G显卡/500G(7200)硬盘/双千兆网口 台2    副井机房、斜坡道口
11显示屏19寸液晶显示器台200 矿方己有副井口、斜坡道口
12人像系统软件 套2    副井机房、斜坡道口
13人像识别摄像机(电源、镜头、支架) 套2    副井口、斜坡道口
14读卡设备 台2    副井口、斜坡道口
15其他设备: 套2    副井机房、斜坡道口
四 展示系统 
16客户端监控主机研华I5/4G内存/1G显卡/250G硬盘  台5总调、采厂、温井、通业调度室、斜坡道
17防尘机柜60*80*120CM个5总调、采厂、温井、通业调度室、斜坡道
18监视大屏42寸块500 矿方己有总调、采厂、温井、通业调度室、斜坡道
19LED大屏控制主机 台100 矿方己有副井口
20LED大屏 块100 矿方己有副井口
五 耗材 
21读卡设备信号电缆 Km6    井下各层
22电源电缆 Km1    井下各层
23主通讯电缆 Km1    井下各层
24光缆 Km200 矿方己有井下各层
25其他耗材: 批1    井下各层
26辅材 批1    井下各层
设备合计 
运保费 
安装调试费用 
合计 

说明:1、以上设备作为基本模板,投标单位可以按自己设备要求补充部分设备或耗材(招标
单位己有的除外)。2、各投标单位设备清单报价应统一按以上模板格式。3、“型号及规格”
栏内注明主要设备的品牌型号、配置(功能)参数。4、在评标会上,要求各投标单位以PPT
形式展示其产品性能,软件演示等,并提供识别卡等设备产品实物。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系统功能及要求
投标单位技术方案不得低于以下要求,未提到的须按国家及行业最新相关标准执行。
1、通过人员定位系统实时了解井下人员的流动情况,任一指定井下人员在当前或指定时刻所处的区域,可进行跟踪监测,自动显示其位置。要求人员定位显示清晰直观,并且能动态显示。
2、查询任一指定井下人员本日或指定日期的活动轨迹。要求轨迹准确、直观清晰,读取速度快,存储时间长、长期运行稳定。
3、服务器管理软件具有网络共享功能,通过以太网在招标单位总调度室、采矿厂调度室、两个施工单位调度室等处设立客户端电脑访问,在上述地方设立大屏幕全天24小时监视井下人员信息。要求客户端主机硬件运行稳定、读取速度快;客户端软件(网页)保持每日24小时、全年365天稳定运行,实时人员信息显示与井下实际情况完全一致,软件或网页不得频繁出现卡死、静止、网络中断等情况。人员历史轨迹查询速度快、显示准确、无遗漏。另外,在副井口设立LED大屏展示系统,实时显示井下人员信息,要求信息全面、显示准确、运行稳定。
4、系统能够对数据进行实时备份和具备灾难恢复功能。要求有双机热备功能,存储数据库能够循环利用磁盘空间,人员(车辆)定位历史信息数据应与基本设置信息及人员基本信息独立存储。
5、唯一性自动检测功能:此系统须包括一套唯一性自动检测系统,确保入井人员携带标识卡的完好性和唯一性。要求整套系统长期运行稳定可靠、识别效率高。
6、双向通讯功能:识别卡可发送遇险求救信息,提供中心站进行报警提示、地址、时间等营救信息。系统还可以对全矿井或部分区域内目标进行群发“撤离”命令、对单个目标下发“撤离”或“回电话”命令。中心站终端显示命令下发确认,地面可自由对命令进行撤销。
7、查询统计功能:能够对井下人数、重点区域人数、超时员工、上下井人数、系统运行信息等进行统计;对井下员工信息、分布情况进行查询。
8、自动识别功能:乘车出入的工作人员无需下车,在车辆进入监测区域后,可自动完成人员定位功能。具备车辆识别及同步车内人员识别功能。
9、井下设备数据存储功能:矿用读卡器和分站具有实时存储多条数据信息功能;在通讯中断的情况下,能够存储不少于4000条数据信息。
  10、对任一日期或指定日期段、任一指定月份,对下井人员进行下井 次数、下井时间、下井班次等进行分类统计,产生的人员考勤的日报表、月报表,能打印相关报表,并能导出至EXCEL。
11、识别卡要求电池必须耐用,维护操作方便,价格便宜,市场上容易采购。
 12、所有招标单位己有设备,符合系统使用条件的,中标单位须在系统中使用,并保证整套系统的完整功能。
13、系统整体要求工艺精良、维护方便、稳定可靠、方便扩容与升级。具有技术先进性,功能齐全,操作简便,便于维护管理。必须遵循可靠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扩展及开放性的原则。
14、系统网络结构须长期稳定运行,不得周期性出现网络中断、死机等情况。各结点尤其是数据密集地点须做充分的网络冗余。整套系统网络结构须满足招标单位深部开拓(20个分站、200读卡器)的扩容要求。

(二)、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1、系统容量
  可接分站64台以上,每台分站可接8台读卡器以上。
  2. 数据传输速率
  工业以太网方式:100Mbps/1000Mbps
  RS485通讯方式:2400bps
  3. 系统通讯距离
   井下矿用交换机至地面中心站:大于20Km
矿用读卡器至分站:≥3Km
  矿用读卡器与识别卡间通讯距离:主要巷道、斜坡道无信号盲区,最大通讯距离:300米。
  4. 系统巡检时间
  工业以太环网通讯方式:≤3s
  RS485通讯方式:≤30s
  5. 最大并发识别数量:220张
  6. 双向识别卡电池工作时间:1年以上,可更换电池。
  7. 唯一性检测装置人员平均通过速度:≥1000人/小时
8、唯一性检测装置画面响应时间
调出整幅画面85%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其余画面应不大于5s。
9、双机切换时间
从工作主机故障到备用主机投入正常工作时间应不大于5min。
10、工作稳定性
系统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试验时间不小于7d,系统的位置监测、并发别、最大传输距离、最大监控容量、最大巡检周期应能满足要求。
11、系统精度:≤±0.5%
12、死 机 率:≤3个月/次
(三)软件及地表设备要求
1、系统应具有软件自监视功能。系统具有自诊功能。当系统本身发生故障时具有报警提示功能,能够实现对基站设备和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和报警,能输出和打印系统设备状态信息报表。
2、系统应具有软件容错功能。
3、系统应具有实时多任务功能,对参数传输、处理、存储和显示等能周期地循环运而不中断。
4、系统主机应具有双机切换功能。
5、系统应具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工作时间不小于4小时。
6、中心站及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7、能够用不同标识、模拟图形或颜色、数据,动态、实时显示井下各类人员状况和分布情况,并能动态显示井下人员的当班活动模拟轨迹;能实现地面调度指挥中心与井下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信息互动。
8、系统管理具有矢量图管理功能,能够对工程图进行矢量化和矢量图属性编辑功能,具有放大、缩小和移动功能,并能在矢量图上定位并显示人员的准确位置和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通讯电话…)。能对入井人员信息按照工作单位、职务、工种等情况进行分类检索和报表打印输出。
9、系统能够对数据进行实时备份和具备灾难恢复功能,备份保存至少24个月历史资料。
10、定位软件系统要提供开放式接口,要能够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定制软件开发。
11、存储和查询
⑴、系统应具有存储功能,存储内容包括:
①、出/入井时刻;
②、出/入重点区域时刻;
③、出/入限制区域时刻;
④、进入分站识别区域时刻;
⑤、出/入巷道分支时刻及方向;
⑥、超员总数、起止时刻及人员;
⑦、超时人员总数、起止时刻及人员;
⑧、工作异常人员总数、起止时刻及人员;
⑨、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年龄、职务或工种、所在区队班组、主要工作地点等。
⑵、系统应具有查询功能。查询类别如下:
①、按人员查询;
②、按时间查询;
③、按地域查询;
④、按识别区查询;
⑤、按超时报警查询;
⑥、按超员报警查询;
⑦、按限制区域报警查询;
⑧、按工作异常报警查询;
⑨、按人员分类查询;
⑩、按部门查询;
⑾、按工种查询等。
12、系统应具有列表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包括:下井人员总数及人员、重点区域人员总数及人员、超时报警人员总数及人员,超员报警总数及人员,限制区域报警人员总数及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异常报警总数及人员等。
13、系统应具有模拟动画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包括:巷道布置模拟图、人员位置及姓名、超时报警、超员报警、进入限制区域报警、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异常报警等。应具有漫游、总图加局部放大、分页显示等方式。
14、系统应具有系统设备布置图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包括:分站、电源箱、传输接口和电缆等设备的设备名称、相对位置和运行状态等。若系统庞大一屏容纳不了,可漫游、分页或总图加局部放大。
15、唯一性检测系统技术指标
识别区范围:3m范围
单张标识卡完好性判断速度:≤1.5s;
身份识别速度:≤2s;
系统身份核实容量:1万;
系统成功比对率(室内日光灯光源):大于99%;
人像识别有效范围:1~4m(入井),0.8~1.2m(出井);
传输速度: 10-100M;
(四)井下设备
井下设备有严格的防尘、防水、防潮、防腐蚀性能。
分站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存储时间不小于4小时。当系统通信中断时,分站存储识别卡卡号和时刻;系统通信正常时,上传至中心站。
1、最大位移速度
最大位移速度不得小于5m/s。车辆识别卡须满足行驶速度30码以上正常识别要求。
2、并发识别数量
并发识别数量不得小于80。
3、漏读率
漏读率不得大于10-4。
4、最大传输距离
①、识别卡与分站之间的无线传输距离不小于10m;
②、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最大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km;分站至传输接口之间可串入可靠的中继器(或类似产品),但所串的中继器(或类似产品)最多不超过2台。
5、最大监控容量
①、系统允许接入的分站数量应在64以上;
②、识别卡数量应不小于2000个。
6、最大巡检周期
系统最大巡检周期应不大于30s。
7、误码率
误码率应不大于10-8。
8、存储时间
①、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进入识别区时刻、出/入巷道分支时刻及方向、超员、超时、工作异常、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年龄职务或工种、所在区队班组、主要工作地点等记录应保存1年以上。当主机发生故障时,丢上述信息的时间长度应不大于5min;
②、分站存储数据时间应不小于2h。
9、备用电源工作时间
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能保证系统连续监控时间不小于2h。
10、传输性能
系统的信息传输性能应符合MT/T899的有关要求。
11、电源波动适应能力
供电电压在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电压波动范围内,系统的位置监测、并发识别、大传输距离、最大监控容量、最大巡检周期应能满足要求。
12、防爆性能
防爆型设备应符合GB 3836.1-- GB 3836.41的规定。
14、定位分站
在主通讯线出现故障时,分站可存储中心站设置的命令,并在电源的支持下独立运行,继续监测和显示各测点信息,发出报警和断电控制信号,分站配套电源供电时间必须大于2小时。
分站具有初始化参数掉电保护功能,分站停电后初始化参数不会丢失。
分站具有工作状态显示功能,可显示分站号,分站监测的数据及状态,电源工作状态,通讯状态及各被控点状态等参数。
分站有逻辑判断、数据处理功能和存储功能。当分站与地面主机脱机时,能独立工作,并能实现全部原有功能。
传感器至分站供电及通讯距离大于1000m。
15、读卡器
测值准确、抗干扰性强、长期稳定性好。
符合矿井环境需要,耐压,耐腐蚀,防潮和密封。
选用本质安全型传感器。
读卡器布置应实现井下主巷道、斜坡道区域定位信号全覆盖,达到动态识别的效果。
主要技术参数
接收灵敏度:≤-65dBm;
发射功率:≥-30dBm;
同时识别能力:80个;
识别距离(无遮拦):(0~300)m;
存储量:5000个;
漏读率:≤10-4;
16、识别卡
发送时间:≤3ms;
接收时间:≤4ms;
休眠时间:≤1.5s。
接收灵敏度:≥-65dBm
传输距离:识别卡与读卡器之间的最大无线传输距离(无遮挡):300 m。
电池工作寿命:≥12个月(可更换电池)。

四、合同一般条款

目 录
1、定义
2、技术规范
3、专利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装运通知
7、保险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技术资料
10、质量保证
11、检验
12、安装与调试
13、索赔
14、拖延交货
15、违约赔偿
16、不可抗力
17、税费
18、履约担保
19、纠纷的解决
20、违约终止合同
21、破产终止合同
22、通知
23、变更
24、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6、适用法律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1、定义
1.1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设备”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这里是指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设备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这里是指新疆哈巴河县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装现场。
(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合同技术规格规定判定合同项下的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应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技术规范
2.1提交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2提交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
3、专利权
3.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设备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设备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通知
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设备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7、保险
如果设备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设备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设备。受益人为买方。
8、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9、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9.1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技术资料内容详见“合同特殊条款”)包装好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另以快件邮寄3套技术资料到买方保障部。
9.2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卖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满意的性能。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和整机,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0.2按10.1条规定,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应作出明确答复,提出补救措施并及时处理,否则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3质量保证期限不同产品在不同时间,最短不短于一年。
11、检验
11.1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1.2设备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或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按检验标准根据自行检验结果或国家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现场检验规则见“合同特殊条款”。
11.3买方有权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方便,具体见合同特殊条款规定;买方监造人对设备质量问题不负责任。
11.4卖方对所供设备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安装与调试
设备的安装、调试均由卖方负责。设备到货后卖方应立即提供设备的详细安装施工方案并组织人员施工,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买方验收合格后,此项目才算完工。
13、索赔
13.1根据合同第9条和第10条规定,如果卖方对设备与合同不符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给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银行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损坏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设备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13.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规定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履约担保中或和未付的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拖延交货
14.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如果卖方未得到买方同意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从履约担保中赔偿,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4.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15.1除合同第13.3条规定取得买方同意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迟交货或未提供服务的交货总价的每周1.0%计收。
16、不可抗力
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买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卖方课征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7.3合同总价为含税价,卖方应提供17%增值税发票和买方认可的正式税务发票。
18、履约担保
18.1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了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和服务后给予退还。
18.2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纠纷的解决
19.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在起诉期间,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当卖方出现如下情况下: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或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在发生以上(1)或(2)情况下,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20.2在买方根据第20.1款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设备。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权利。
22、通知
22.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变更
23.1买方在任何时候可以按第22条规定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设备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交货地点;
卖方必须提供的服务。
23.2若上述任何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3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要求。
24、计量单位
24.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5、转让和分包
25.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6、适用法律
26.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7、合同生效及其他
27.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担保后即开始生效。
27.2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各执二份。
27.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全权委托设计单位对卖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图纸审核、监造和必要的检验,卖方不得拒绝且应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

五、合同特殊条款

目 录
条款序号 标题
1 定义
6 交货方式
9 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10 技术资料
11 质量保证
12 检验
12.2 检验规则
12.3 监造
18 履约担保

下列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1、定义:
(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本项目招标的中标方)
(3)现场:本合同项目下设备安装和运行地点在: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6、交货方式:
6.1本合同项目下的设备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9、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
9.1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以后买方支付总价款的20%定金,货到验收以后支付2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买方及安监局验收合格后凭卖方提供的17%增值税发票支付50%货款及履约保证金,余款10%为质保金在一年后七天内支付。
9.2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的修改由投标方提出,并作为评标的依据。
10、技术资料:详见“三、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11、质量保证:
12、检验:
12.2检验规则:
12.3监造:当合同数额或单机价值较大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可派员监造。
18、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第35条。


六、合同格式

项目供货合同

合同号: 日期:
签约地:

合 同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合同一般条款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合同特殊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填写完毕的投标书 (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文件)
(6)设备说明一览表和设备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
(7)规格偏离表(如果有的话) (投标文件)
(8)合同条款的补充文件及附件(如果有的话)
上述文件优先顺序由下至上。
1、合同范围和文件
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一致。
2、设备和数量
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和数量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3、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其分项价格详见投标价格表。
4、支付条件
货款的支付条件为:
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交货时间和地点详见设备说明一览表。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七. 附件
附件1: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编号:
品 目 号:
设备名称:
投 标 人:
全权代表:
日 期:

附件1-1 投 标 书
致:新疆阿舍勒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3)设备说明一览表
(4)规格偏离表
(5)设备详细清单
(6)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7)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8)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详细清单
(9)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要求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要求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并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3)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4)如果发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5.7款所述情况,本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被招标单位没收将不持异议。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买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资料,完全理解评标小组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标。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手机:
传真: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1—2 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万元
12345678910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备价附件
专用工具费安装、调试、培训、检验、技术协助和技术服务等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现场单项交货总价付款方式交货期




投标总价(Σ8)
全权代表签字:
注:1、所有价格应以“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的货币表示。 2、第8栏的价格应包括4、5、6、7栏费用。(8=4+5+6+7)
3、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以总价为准。 4、价格中应包括制造、组装或进口设备过程中的所有税费。
5、第5、6、8栏的分项价应在附件1-5、1-6、1-7中详列。6、备品备件、易损件不包括在以上报价中,但应在附件1-8中详列。 7、选购件或选择项价格不包括在以上报价中,如果有,可另附页分项单报。

附件1-3 设备说明一览表

设备名称及型号:
数量: 台(套)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序号内 容投标方提供设备技术性能数据与卖方配套的主要外购件制造厂,配套厂及其采用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全权代表签字:

附件1-4 规格偏离表
设备名称规格条目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 离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本表详细规格说明栏目可文字补充说明,并紧随表后。

附件1-5 投标设备详细清单
(供货范围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分项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主要规格重量(t)材质单价(万元)设备价(万元)运保费(万元)外协件制造厂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总 计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本设备项下的所有组成单元设备部件内容。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时,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3、此表必须填写。

附件1-6 附件、专用工具详细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运保费(元)备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设备项下应提供的附件、专用工具。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7 技术资料详细清单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招标设备及技术规范中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和投标人认为还应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包括设备的整机外型尺寸、重量及安装和基础尺寸)。
2、填写时应详细列出资料名称及提供数量。

附件1-8 标准备品备件、易损件
详细清单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合计
数量重量(kg)单价(元)总价(元)备 注

全权代表签字:
注:1、填写内容应包括该设备项下应提供的附件、专用工具(必须填写)。
2、本表价格总计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有差异,以投标价格表为准。

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全称:
(公章)

附:投标人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 话: 手 机:


附1-10:投标回执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投标单位
注册资本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备注

如需投标,请在收到招标文件两天内认真填写后盖章回传至0906-*******
?
(二)、法人资格资料表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情况表

1、投标单位及组织机构
1.1一般情况
注册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经济类型: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1.2组织机构
(1)单位简况
(2)单位组织机构
(3)单位职工总数,其中各级技术人员的情况、人数和组成比例
1.3单位的优势及特长
2、财务状况
2.1基本资料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固定资产:原值 净值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2.2近3年的工业总产值和销售利润,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近3年度审计报表,并提供独立第三方资质文件;
2.3企业开户行、关系行的银行名称、地址:
3、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机构及人数,曾获得何级、何种质量奖。
4、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生产史:
曾设计制造过与投标设备或类似的产品产品的使用厂家使用厂家地址电 话

5、完成投标设备的生产条件及保证措施(包含工艺方案要点、设备配备、材料来源和检验程序及手段)
其中:应对保证重要零部件及整机的加工精度和质量所采用的重要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和检验程序及手段作出承诺。

(四)、其他资料
1.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说明:如未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可不必提供。
3.投标产品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4.产品标准
5.投标设备结构特点,达到什么水平?与国内同类产品对比有何优越性?针对常见故障有何优化设计?
6.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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