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川巴中市恩阳区空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运营管理(

[巴中市]四川巴中市恩阳区空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运营管理(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恩阳区空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己由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20-511903-01-03-527564】FGQB-02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中金汇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中金汇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运营管理(EPC+F+O)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1903-01-03-527564】FGQB-02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空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巴中市恩阳区兴隆镇玉皇村、金鸭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约5862.2亩。拟建成产业基地、融合发展产业、居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其中:产业基地约2460亩,含智慧粮油、稻渔综合种养、中药材GPA、稻(鸭)-油种养循环、稻(鹅)-油种养循环、精品水果、有机芦笋、粮油景观等示范基地;融合发展产业项目,含川东北现代农业展示馆、标准化育苗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临港田园、航旅乡居、空港客厅、新农人实训基地等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主路(含桥梁)约5.9公里、支路约11公里、慢行路约19.3公里;高标准农田建设约2500亩; 建设居民集中安置点、生活区、停车场等。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按单位/区段工程发布开工令。

2.5招标范围:

2.5.1本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包括初勘、详勘、补勘以及其它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采购;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等。

2.5.2本项目运营管理:

2.5.2.1运营模式:招标人授予运营方对标的物实施独家全面运营管理的权利,运营方是本项目负责经营、招商工作全面管理者,招标人不参与经营过程管理,项目由运营方自负盈亏。

2.5.2.2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本身、该标的物范围内开发形成的经营性住宿产品、餐饮类产品、会议会展服务、旅游服务设施、旅游经营设施、农业产业及设施等,其中旅游经营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接驳车辆及停车场等:

    1. 住宿产品规模:约120个客房;
    2. 餐饮类产品规模:约400个餐位;
    3. 会议会展规模:同时容纳约800人;
    4. 农业产业及设施。

2.5.2.3运营期限:十年(期满后,根据项目运营情况,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运营合作时间)。

2.5.2.4运营补贴:自营业之日起,前三个年度为运营培育期,每年可向运营方支付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

    1. 运营补贴采取按年付款方式:于每年第一季度支付;
    2. 首年期运营补贴:在项目运营开业之日后30日内支付。
    3. 运营补贴支付要求:达到招标人制定的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指标以运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2.5.2.5利润分成:自第四年起,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营收计划及预算,确定当年的双方利润分成比例;分成基数为年度税后净利润。

注:中标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有关勘察、设计及其报批报审工作按联合体协议约定执行,并同时接受项目业主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承包人内部沟通协调管理工作(涉及勘察作业进度、设计进度、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由牵头单位全面负责。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运营管理(EPC+F+O)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2.8勘察设计费、工程费及投资回报:

(1)勘察、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修订版)(计价格[2002]10 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计算出的价格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应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下浮比例进行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20%(含),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两位)。

(2)施工工程费用(含设备采购,全文同):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建安工程费作为最高限价(财评控制价),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概况、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投标人在最高限价(财评控制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比例报价,高于财评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但不能低于成本,报价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两位。)。

(3)未支付施工工程款资金占用费按年利率8%(单利)作为招标控制上限,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比例,具体利率按照中标结果执行。

施工工程费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机构根据中标结果及签订的合同进行审计,并按审计结果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工程施工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4近3年(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投资总额1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各方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5)同一企业集团下各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6)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3.4建设方式:以“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运营管理(EPC+F+O)”的方式进行融资建设(融资建设费用=工程建设费及设备采购费(含税)+资金占用费),建设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工程建设资金按照“建设期+3年”模式进行支付,即建设期24个月,回购期3年,建设期内付款30%、不计息、不计投资回报。

3.5建设费用组成:
建设费用=工程建设费及设备采购(含税)+资金占用费,其中:

A、工程建设费及设备采购(含税)=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价,包含:

a、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按中标人的中标费率计算。

b、施工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根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依据,按中标人的中标下浮比例计算。最终以发包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评审结论为准。

B、资金占用费:Σ资金占用费年利率(不高于8%,以中标人下浮利率为准)×工程余款金额×工程余款计息天数(按365天/年),包含:

a、利息已包含融资利润。

b、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资金额分段计算,利率以中标人的中标利率为准(单利)。计算资金占用实际天数时,一年按365天/年计算。建设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c、当期实际占用资金额:指当期应付未付的施工工程费金额。

d、当期资金占用时间:项目单位/区段工程交付使用/投运/竣工验收合格(以先到时间为准,全文同)后次日起至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完该项目施工工程费(含税)的当日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请于2021年 04 月 10 日00 时 00分 至2021年 05 月 6 日23时59分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zwhjy.cnbz.gov.cn/)“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路 70 号巴中市市民之家 4 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中金汇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巴中市恩阳区金汇创业孵化园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501

邮编:610000

联系人:付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融资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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