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塘雅居项目第二阶段营销物料采购(重新招标)邀请招标公告
清塘雅居项目第二阶段营销物料采购(重新招标)邀请招标公告
清塘雅居项目第二阶段营销物料采购(重新招标)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国湄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FJYL[YQ]********-2、清塘雅居项目第二阶段营销物料采购(重新招标)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 莆田永俊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莆田市卓越广告有限公司、莆田市影枫广告有限公司、莆田中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莆田荣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前来参与投标,未被邀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清塘雅居项目第二阶段营销物料采购(重新招标)的受邀请投标人应在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L[YQ]********-2
项目名称:清塘雅居项目第二阶段营销物料采购(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470547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547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营销物品及安装 | 1项 | 否 | 470547元 | 470547元 | 47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本项目被邀请的投标单位。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描述的货物或服务的,且是本项目受邀请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函或承诺函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应密封在响应文件正本中);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注:个体工商户无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信息的应提供“********f****************">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报告)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的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方式:购买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国湄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917号莆田海峡商务中心2号楼22层莆田市国湄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国湄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917号
联系方式:小陈/158*****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联系方式:陈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莆田市国湄投资有限公司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09日 2021年04月09日
标签: 营销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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