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北分公司小井眼存储式测井仪器租赁招标公告
2021年华北分公司小井眼存储式测井仪器租赁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华北分公司小井眼存储式测井仪器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B-FW-2021-005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021年华北分公司承揽了水平井作业及直丛井测井,工作量主要分布在苏里格及巴彥河套区域,预计有50口井的测井任务(含大斜度)。华北分公司自有仪器资源不足,租赁2套(4支)存储式测井仪器作为补充,主要应用于水平井、大斜度以及气井小井眼测井作业。
2、招标范围:
2021年预计2套(4支)存储式测井仪器,设备包含地面系统与井下仪器(含放射性仪器)以及配套设备,应用于过钻杆、小井眼测井作业。
2.1本招标项目为成套过钻杆测井仪器租赁,每套均包含地面系统、井下仪器、配套工具等,配套完整,能满足独立作业要求。
2.2 投产产品应具有一次下井取全自然伽马、井斜方位、双侧向(感应)、井径、声波、岩性密度、补偿中子等测井资料的作业能力。
2.3 投标产品应尽量提供新度系数(新度系数=资产净值/资产原值)较高的产品,以保证仪器性能。投标人提供租赁设备资产台账(资产台帐至少应包含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时间、资产原值、资产净值等信息),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应符合行业规则。
3、服务地点:中油测井华北分公司作业区域
4、服务期限:2021年服务期限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
6、租赁预算:年预计费用750万元(不含13%增值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7、租赁价格计费方式:本招标项目租赁费用按照完成单井测井作业项目方式计价,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租赁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动迁、井下仪器及地面设备等设备租赁费用、现场待命费用、现场技术支持费用、软件使用费、工程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失费用等涵盖本租赁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支付除租赁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8、招标结果有效期:招标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未发生重大综合治理案件的中标人,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的条件下,经招标人同意后按照合同单价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并根据服务情况确定工作量份额。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租赁设备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当年实际需求数量续签下一年合同。
如遇测井公司相关租赁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测井公司政策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投标人具有存储式测井仪器销售或者租赁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用情况截图。如投标人在此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或现在状态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
3.7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与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参与管理的职工有父母、配偶、子女或直接利害关系。若虚假承诺,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做失信处理。
3.8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4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中油测井华北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综合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任选如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直接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可携带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招标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开具发票信息确认表以及企业相关资质,自备U盘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直接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2)电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把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招标标文件购买(领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开具发票信息确认表以及企业相关资质的电子扫描件,经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标书发售联系人(此打包文件必须按此命名规则标注:****公司****项目****标段)。
4.2 招标文件不提供邮寄。
4.3 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向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企业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形式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我单位不接受现金存款、ATM、个人网银和POS机,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中注明“XXXXX 标段标书费”;
(2)投标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汇款确认联络人确认到款情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油测井华北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投标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公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9日15时00分;
7.2 开标地点:中油测井华北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
7.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现场核验,有效证件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渤海东路 邮 编:062550
联 系 人:陈雅薇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hbchenyw@cnpc.com.cn
开户银行: 建行华油东风路支行
帐 户 名: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账 号: 130*****910********0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建行华油东风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130*****910********0
附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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