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检定/校准服务询价公告(第三次)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仪器检定/校准服务询价公告(第三次)招标公告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采购询价公告(第三次)

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仪器检定/校准服务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项目名称:仪器检定/校准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22000元

5.最高限价:22000元

6.仪器检定/校准清单

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双量程电子天平

XS205

2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高效液相色谱仪

安捷伦1200

1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高效液相色谱仪

安捷伦1260

3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高效液相色谱仪

WATERSE2695/5489

1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高效液相色谱仪

WATERS2695

1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高效液相色谱仪

赛默飞U3000

1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温湿度表

15个

pH计

S40

1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恒温干燥箱

KXH101-3A

1台

箱式电阻炉

SX2-8-10T

1台

恒温干燥箱

101-2ASB

1台

移液器

6个

玻璃温度计

5个

药用溶出仪

RCZ-8

1台

药用溶出仪

RC806ADK

1台

永停滴定仪

ZDY-500

1台

崩解仪

LB-2D

1台

自动旋光仪

WZZ-2S

1台

水分测定仪

ZDY-504

1台

自动电位滴定仪

ZDJ-4B

1台

真空干燥箱

DE-3BE

1台

电子秒表

Cp-167

1台

砝码

f2级

12个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Tu-1901

1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架盘天平

BP-11

1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气相色谱仪

7890A

1台

需出具检定证书

二氧化硫检测装置

ST107-1P

1台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有所检仪器的检定/校准资质,如有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定/校准的,须在报价中注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名称及委托检测的具体项目;被确定为中标单位的,须在与采购方签订仪器检定/校准服务合同之日起3日内提供中标单位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委托检测协议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委托检测项目的资质。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7点00分止(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57号(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8室

3.联系人:杜老师189*****005

四、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4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57号(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02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活动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若最低有效报价不止1家的,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决定中标供应商。

2.所有仪器的检定/校准在采购方的指定地点现场进行。

3.供应商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所报价格包含税金和检定/校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4.供应商将加盖鲜章的企业资质复印件和完整的报价单(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

5.报价金额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单未密封、逾期或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7.供应商确定后,双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定仪器检定/校准服务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应商完成所有仪器的检定/校准工作。

8.备注有需出具检定证书的仪器,供应商检定完成后须出具检定证书,并在报价单中注明。

9.其他有关条件:合同约定。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蛇龙街57号

联系方式:熊老师********37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准 检定 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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