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司法厅大院西侧车库改造为档案用房和档案文化陈列室项目(GXZH2021-C2-0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司法厅大院西侧车库改造为档案用房和档案文化陈列室项目(GXZH2021-C2-033)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司法厅大院西侧车库改造为档案用房和档案文化陈列室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行政单位用房施工/业务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09日18: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1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预算金额¥150.35165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黎工 ****-*******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工 ****-*******

项目概况

司法厅大院西侧车库改造为档案用房和档案文化陈列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H2021-C2-033

项目名称:司法厅大院西侧车库改造为档案用房和档案文化陈列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基本概况

1

司法厅大院西侧车库改造为档案用房和档案文化陈列室项目

1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具体内容、数量和基本概况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筑工程类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供应商须入围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定点单位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方式:1.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0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现场购买: 供应商自行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购买,付款方式只接受现金付款和银行转账,不接受微信付款、支付宝付款和银行卡刷卡。 (2)邮寄购买: 供应商可以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号,供应商须在汇款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分标号(如有)及用途(如未标明项目编号,有可能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办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据复印件、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发送到我公司邮箱********3@qq.com。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款到即寄采购文件。 开户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长湖支行 银行账号:7908 0188 0000 35937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谢秀梅联系电话:****-*******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须足额交纳,本项目不接受未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供应商必须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东葛东支行 银行账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办理缴纳磋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        

联系方式:黎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2号鸿福酒家旁3楼            

联系方式:覃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 话:  ****-*******

 

标签: 陈列室 文化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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