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招标公告
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招标公告
洪泽县洪泽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
洪泽县洪泽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经相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择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洪泽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洪泽县洪泽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出售
三、招标范围:本次资产出售包括土地和房屋,分为三个标段,其中1标段,位于东十一道北侧、东三街东侧饲料加工厂,土地面积20800平方米,房屋面积9800平方米;2标段位于位于东十一道北侧、东三街东侧金宇铸造项目,土地面积21200平方米,房屋面积9000平方米;3标段位于东十一道北侧、东五街西侧木材加工厂,土地面积22000平方米,房屋面积8000平方米.
四、报名资格: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的效益良好,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创被接管、冻结和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5、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良好、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本项目招标人保留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现场考察的权利,只有考察合格的投标企业法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本次出售的购买价格为:
1标段总价不低于7086万元;
2标段总价不低于7074万元;
3标段总价不低于7140万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申请报名。
六、报名申请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标准以书面通知为准。
七、报名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一)报名申请书
(二)单位介绍信及联系人
(三)申请人营业执照
八、招标人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邀请所有合格的报名申请人参与投标竞价,报价有效且最高者中标。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805
联 系 人:周先生
洪泽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报 价 函
(招标人):
我方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 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总投标价人民币为元,其中土地为 元,房屋为 元。我方将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投标。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你方要求签订合同,并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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