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氧氮氢分析仪”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氧氮氢分析仪”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氧氮氢分析仪”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氧氮氢分析仪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 申请理由:实验室配备的氧氮氢分析仪要求对医用不锈钢、钛及钛合金等合金中的痕量的氧、氮、氢元素进行精确检测,能保持数据的短期稳定和长期稳定,分析精度RSD≤0.5%。国内品牌的氧氮氢分析仪的分析精度RSD在1%左右,难以满足高纯度医用金属材料检测需要,且对制样的要求更加苛刻,与进口品牌有一定差距。故申请购置采购进口仪器。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戴振松 | 高工 | 浙江大学 |
赵稜 | 高工 | 浙江省新华医院 |
江涛 | 主治医师 | 浙江省血液中心 |
潘芝梅 | 主任医师 | 浙医妇院 |
周小萤 | 高工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该设备的国内品牌分析精度在1%左右,难以满足高纯度医用金属材料检测需求,目前对制样的要求更高,其与进口品牌有一定差距,同意申请购置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胡燕燕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下沙25号大街37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17/20214/cc9a9661-f8ad-4c38-bdd2-f65f793da6a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氧氮氢分析仪.pdf
158.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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