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激光、光谱功率(能量)计”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激光、光谱功率(能量)计”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激光、光谱功率(能量)计”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importedProduct***************
三、 采购项目名称:激光、光谱功率(能量)计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 申请理由:该进口设备是为了测试激光、非激光功率或能量。测试波长包括190nm-10.6um,功率范围nW级至250W,并且,要求探头有一定稳定度和较高的损伤阈值。 目前国产设备无法满足测试波长范围和功率范围的要求。因此,申请选用进口设备。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戴振松 | 高工 | 浙江大学 |
赵稜 | 高工 | 浙江省新华医院 |
江涛 | 主治医师 | 浙江省血液中心 |
潘芝梅 | 主任医师 | 浙医妇院 |
周小萤 | 高工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该进口设备在测试激光、非激光功率及能量等指标上,要求精度范围、稳定性高,并对接头有一定的稳定度和较高的损伤阈值。而国产设备则不能完全满足上述相关的重要技术指标,建议采购进口设备。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胡燕燕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下沙25号大街379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17/20214/2e6fd8b4-2acf-4661-b21a-3baa7bc3163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核准表-激光、光谱功率(能量)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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