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柑保鲜存储分拣包装项目工程总承包(ZB2021-109)招标公告

沃柑保鲜存储分拣包装项目工程总承包(ZB2021-109)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沃柑保鲜存储分拣包装项目已由南宁市武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450110-05-03-05669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农达鲜生科技研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武呜区锣圩镇仙山村4组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果加工厂房、冷库建设和相应配套设备。加工厂房占地面积5000平米,冷库房占地面积5800平米,购买沃柑采后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六通道)一条,果胶框、机动叉车、手动液压车、塑料卡板等其他设备(包括分拣厂和贮藏冷库)。

合同估算价:1503.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12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 6 月至2021年 12 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具体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计))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项目的实施以业主实际委托的为准)。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含)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和建筑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如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21年4月9日至4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A2办公楼13层1301)购买招标文件。

4.2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3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1)、投标人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两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A2办公楼13层130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农达鲜生科技研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路1号万隆国际商业广场四期2幢2-103号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A2办公楼13层1301

邮编:530199

邮编:530001

联系人:杨工

联系人:高工、陈工

电话:158*****231

电话:159*****553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包装 分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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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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