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青泊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江津区青泊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江津区青泊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江津区青泊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
采购编号: 津采竞JJCG2013-G28号
采购目录: 工程类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5月13日 16: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20日 17:3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5月21日 14: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5月21日 14:5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开标时间: 2013年05月21日 15:00
开标地址: 江津区交易中心
采购人名称: 江津区青泊小学校



经办人名称: 杰子倩
联系电话: ***-********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津采竞JJCG2013-G28号项目名称:江津区青泊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采购人:江津区青泊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3年5月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第五篇投标人须知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青泊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名称及内容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江津区青泊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65.20.7中标价的10%二、资金来源财政支付。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三级)。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3年5月13日。(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jjqjyzx.com)下载。(三)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3年5月21日14:30。(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14:50(并缴纳标书费:人民币500元/套)。(六)开标时间: 2013年 5月21日15:00。(七)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下任意银行均可)1、 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2、 开户行及账号:(1)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帐号:****************(2)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建行江津支行营业部帐号:****************27283、 请在空白处注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号:*******和项目名称(可以简称)(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5月20日12:00时前(以银行日戳为准)。于2013年5月20日12:00时前,将银行回单、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递交或电邮(jyzx668@163.com)至区交易中心财务科(电邮的必须电话确认***-********)。投标时提交银行回单原件进行核对。(四)如因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未递交,或未及时办理确认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六、投标有关规定(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未办理保证金递交或确认,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江津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后果自负。(二)标书费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纳。未交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三)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及时反馈回复情况。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12:00时前。(五)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江津区交易中心。联系人:杰子倩 张君楷邮编:402260电话:(023)********传真:(023)********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二)采购人:清泊小学联系人:郑鹏电话:137*****299邮编:402260 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江津区青泊小学校教师周转宿舍楼工程。(二)项目规模:617.26平方米。(三)采购内容:本项目工程施工设计图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四)项目地点:江津区青泊小学校园内。(五)完工期限:90日历天。二、其他要求:(一)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2012年任一季度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二)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2012年任一季度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鲜章,原件备查),(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中施工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不少于1人(提供上岗证书或注册证书、2012年任一季度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且承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更换相关人员,并且投入本单位的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其它项目上负责。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地点1、完工期限:合同签定后90天内完工。2、地点:江津区青泊小学校园内。二、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三、项目付款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确定的价格为准。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息支付。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标(保留1位小数)。按平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成交顺序单位。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平均综合得分,选择报价较低的为成交供应商。(二)谈判及评标程序1、谈判评标工作由区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标事务由区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谈判评标委员会负责。谈判评标委员会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谈判评审组长,并由谈判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谈判评审工作。2、谈判(1)整个谈判过程将在江津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2)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3)开标会上,采购会议主持人当众开封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所有投标人名称,但不公布投标人第一次报价。采购会议主持人对所有开封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室由评审专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将进入谈判程序,由采购会议主持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谈判评标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谈判。(4)各投标人参加谈判人员1名,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5)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可以对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报价和服务承诺等)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修改,但最终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每个投标人谈判完毕后进行第二轮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实行评标室现场密封报价且不能高于初次报价。所有投标人谈判结束后,由主持人现场拆封公布投标人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6)谈判评标小组应当要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书面承诺和最终报价,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投标人放弃第二轮报价或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则以第一次报价为准。(7)谈判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定。3、谈判注意事项(1)物有所值的原则。通过第一轮的公开报价,激发各投标人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并使报价最符合用户预期。(2)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用户的改进的设计方案,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3)在进行谈判的同时注意考虑: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4)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参与谈判的资格。4、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012年度任意一季度缴税及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提供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其中如有带“*”符号为重要技术参数项,必须满足。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保留1位小数):报价7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5分;服务承诺10分;业绩5分; (一)报价70分。以所有投标单位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65分,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5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最多加5分。(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5分。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完整、详细、合理性分三档(15分、12分、9分)评分,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得0分。(三)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10分。在本项目约定质保期基础上,承诺防水工程的质保期(5年)增加1年及以上得5分;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等装饰装修工程的质保期(2年)增加1年及以上得5分。投标单位出具书面承诺,明确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加盖鲜章。(四)业绩5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10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的(60万元以上),每有一份业绩得2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业绩的不得分(业绩资料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入投标文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业绩资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登记表。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逐页签字盖章的要求除外)。(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六)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七)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八)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九)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2、区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江津区交易中心;江津区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jjqjyzx.com)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区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得分。(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区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和投标报价币种均为人民币。5、区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不退还现金,只能转帐退还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能转委托退还其它单位或个人。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区交易中心上交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需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中,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各分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无效。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区交易中心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及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三)开标由区交易中心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区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区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及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或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4、中标人变更(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10%含)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人。否则,将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区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区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二)区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区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分别送区交易中心、区财政局备案。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完毕交付使用后,采购人应在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完工期限工程地点1投标报价(大写): 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章) 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该表可扩展为其他分包。 二、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 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及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七、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六)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七)2012年任意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九)特定资格条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十)同类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用户验收报告、用户评价意见等复印件)(十一)商务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三、其他(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注: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技术实力(格式自定)3、履约能力(格式自定)4、其他内容(格式自定)(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四、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及退还申请(此页请装订在投标文件最后一页)(一)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此处粘贴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参加贵中心主持的 (项目名称),并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申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我公司基本帐户,帐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投标单位(盖章)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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