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招标公告

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23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5月13日至2013年05月17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236。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编制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和梳理办理事项内容、应用系统开发及实施、接口建设、系统集成及用户培训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内完成系统开发、设备供货、试运行及开通使用,在项目正式使用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验收。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购买招标文件:
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5月13日起至2013年06月0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2楼第一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陈俊延/曹彤;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邮编:5100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最新相关消息。十四、关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审的问题。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各地认定机构应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对授权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由认定机构的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信息产业部门备案。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若某地主管部门对证书使用其他年审方式或不按证书上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年审规定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只在网上进行登记而没有在证书上加盖年审章的,应提供网上审批通过的页面截图;如正在办理年审的,应提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23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五个工作日。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236。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编制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和梳理办理事项内容、应用系统开发及实施、接口建设、系统集成及用户培训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5.4实施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内完成系统开发、设备供货、试运行及开通使用,在项目正式使用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验收。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7.购买招标文件: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5月13日起至2013年6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7.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7.3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2楼第一会议室。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陈俊延/曹彤;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邮编:510000。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91.名词解释92.关于招标文件93.关于投标人104.关于投标文件105.关于投标保证金136.关于投标费用157.关于开标158.关于评标和定标15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6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611.关于质疑和投诉1712.关于知识产权1713.关于保密1714.关于中标服务费17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9第一章项目概述19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21一、总体概况211.1 项目名称211.2 项目建设背景211.3 黄埔网上行政审批现状211.4 项目建设目标221.5项目建设范围及任务25二、系统总体设计要求252.1 系统技术总体要求252.2技术路线要求252.3业务数据对接要求262.4总体架构要求262.5系统数据交换及接口要求262.6业务模型、业务流程27三、系统应用功能要求283.1投资审批业务管理系统283.1.1企业设立并联审批293.1.1.1申请设立导航293.1.1.2网上预申请293.1.1.3设立流程293.1.1.4行业准入293.1.1.5材料大全293.1.1.6入资验次293.1.1.7企业登记状态查询293.1.1.8企业名称状态查询293.1.1.9统一查询293.1.1.10统一反馈293.1.1.11常见问题303.1.2建设工程并联审批303.1.2.1土地使用权取得303.1.2.2设计方案审批303.1.2.3设计文件查询303.1.2.4竣工验收303.2网上办事大厅升级改造303.3效能监察系统313.3.1网上办事效能监察313.3.2政务公开效能监察313.3.3投资审批效能监察323.3.4政民互动效能监察323.3.5网上效能监察综合测评323.4一次录入系统33四、项目组织及人员要求344.1组织机构344.2核心人员要求344.3调整原则34五、系统测试和验收要求355.1安装调试、测试环境355.2 安装要求355.3系统测试355.4 验收要求35六、项目采购清单要求35七、质量保证要求36八、服务要求378.1质保期要求378.2售后服务要求37第三章付款方式说明38第三部份附件39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39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42第三章 样表格式52附件1-1投标函52附件1-2开标一览表54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54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55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6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57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57附件1-8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58附件1-9产品详细报价清单59附件1-10售后服务情况表59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60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60附件2-1 授权委托书61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62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产品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1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测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见附件1-12);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3); 设备资料附件。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5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已办理预存保证金及与采购代理机构签署了《预存保证金协议》的投标人,不必再交纳投标保证金,也不必再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转帐事由:GZIT2013-ZB0236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3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属于服务采购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0.64%收费。14.2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编制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和梳理办理事项内容、应用系统(网上办事大厅)软件系统开发及实施、接口建设、系统集成及用户培训等★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投标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如果因为生产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设备/部件,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和列出产品性能和市场情况比较表,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 2.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如有列出的指标参数仅起参考作用。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提供的设备必须给出具体的选型依据说明,并提供有关产品说明书,这些证明文件应以附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若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与投标文件中建议的同一指标不一致时,应由生产厂商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以产品说明书为准。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5.★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标产品中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已经获得CCC认证证书。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自然日内完成系统开发、设备供货、试运行及开通使用,在项目正式使用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验收。7.★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2)。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一、总体概况1.1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1.2 项目建设背景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部署、《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2〕36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92号)的工作要求,为加快建设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提高我区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需建设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计算机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结合到政府部门的业务应用中来已成为政府部门的共识。随着“服务型政府”理念的逐步落实,“公众服务”理念的日渐深入人心,政府进行在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等方面的转变,建立一个整合各个部门资源、办事系统和政务平台的、更贴近社会、满足公众需求的、提供“自助式”在线服务的服务体系已经成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趋势。1.3 黄埔网上行政审批现状在黄埔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一年来的建设和完善,目前已建设了基础应用支撑平台、行政服务大厅管理系统、协同审批服务平台、电子评价系统等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硬件方面,原行政审批系统采用曙光A620r-G 服务器、中标麒麟高级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金蝶Apusic应用服务器、IBM DB2 10.1数据库、首钢环星SGS1501评价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其中黄埔区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主要功能如下:一是内部审批,负责处理各类来自网上或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出件等行政许可业务全过程的电子化办理,并提供办理过程中补件、收费、延期、单据打印等相关业务处理功能。二是协同审批,系统实现对于跨部门审批事项的跨部门流转控制。根据统一优化和规范的流程、统一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电子化的分类,实现申请材料的统一受理、分发和结果的回收。而黄埔区电子监察系统主要是监察行政审批业务、和服务事项(两类业务以下统称行政审批),监察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业务的统计分析,通过从各业务部门采集而来的数据全盘掌握业务运行情况,在采集数据的基础上实现业务自动监控。通过设定审批时限,对超时办理提出黄牌、红牌警告。结合行政打分制度,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并进行横向、纵向比较,作为行政效能评价的基础依据。包括综合监察、时限监察、收费监察、程序监察、异常情况监察、异常结果监察。1.4 项目建设目标广州市黄埔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目标是在2013年建成以市民、企业为核心对象,服务主题涵盖市民婚育、户籍、教育、社保、医疗、就业、住房、交通和企业注册、年审、投资、基建、认证、环保等40多个重点领域,区、街两级统一的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电子监察于一体的“一站式”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我区行政审批、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公共服务等9大类政府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办理依据和办理流程的100%网上公开,重点实现我区行政审批、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网上咨询、结果反馈5大环节全覆盖的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市、区两级协同办事证照和办事材料信息共享,全区行政审批类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公共服务类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80%。在现有软硬件设备基本上,以区政务网为依托,建设横向联接全区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纵向联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涵盖全区网上办事、政务公开、投资审批、政民互动、效能监察工作内容,提供政府部门管理及服务水平,创新政府服务,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一个便捷的办事平台。本期项目建设的范围涉及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入驻中心的有关职能部门,在实现中心大厅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网络化、电子化办理的前提下,开发网上办事的功能,以区已建门户网站为基础,实现各类事项的网上申请、在线受理,最终形成一个涵盖大厅业务与网上办事一体化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本期项目建设目标具体包括:1.4.1、编制全区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单位的网上办理事项目录和梳理办理事项内容(1).根据省关于梳理政府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目标与计划要求,结合各部门上报的梳理表,汇总各部门法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政府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情况和计划,编制区政府网上办事事项目录。(2).汇总编制各部门网上办事事项目录,公开征询民意。(3).根据区已公开发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征询民意的情况,确定区政府网上办事事项目录,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并接入全省、市网上办事事项目录。(4).研究编制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内容梳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规范、跨部门协同办理规范。(5).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规范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包含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申请、网上咨询和网上查询五个环节)并报送区网上办事大厅的统一事项管理发布平台,保障黄埔信息网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我区政府服务事项信息。(6).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和发布。按照全区统一的事项管理发布规范,实现“一次报送、分工管理、简化流程、权威发布”,同时满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区行政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的事项数据共享需求。(7).研究编制网上办事大厅共享信息数据标准及管理和应用规范,统一全区网办信息汇聚及共享,建立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共享考核机制。1.4.2、应用系统建设(1)投资审批业务管理系统本区投资审批相关内容。根据政府调整的行政审批目录(或事项)整合我区的投资审批信息,提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统一申办入口。包含企业设立并联审批与建设工程并联审批,通过建设投资审批模块,实现对于投资类跨部门审批事项(企业设立和建设工程项目)的跨部门流转控制。根据统一优化和规范的流程、统一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电子化的分类,实现申请材料的统一受理、分发和结果的回收。★投资审批业务涉及到行政审批和协同审批系统,必须与后台行政审批系统和协同审批系统无缝对接,使用J2EE技术架构。(2)网上办事系统及后台行政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已经建设的网上办事大厅使用J2EE技术架构,接口采用XML标准格式,具有在网上申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功能,市民和企业可以在已经建设的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在已经建设的网上办事大厅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开发所需模块进行系统集成,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网上办事平台。升级改造后的网上办事大厅不仅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办理、进度查询、网上咨询等功能,同时还提供按主题分类、专题分类及自定义分类导航功能。由区级延伸到街道、社区级,使全区9个街道、59个社区都有网上办事大厅,并与后台行政审批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采购人协助中标人向原有系统开发商索取原有系统源代码。由于网上办事大厅由区级延伸到街道级和社区级。结合黄埔区9个街道、59个社区实际业务办理需求,市民和企业可以在街道、社区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申报,申报的业务流转到后台。并且将后台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针对9个街道的业务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全流程办理。★为了充分的利用信息化的成果,网上办事模块必须在原有的网上办事大厅基础上进行功能升级扩展,与后台行政审批系统无缝进行对接,从而达到省、市对网上办事大厅的相关技术要求。原有网上办事大厅包括注册及登录、在线申请与申报、查询及反馈、网上咨询和评议等功能。(3)效能监察效能监察能为广大群众、各级领导和监察机关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各类效能监察数据例如办事结果信息、审批状态、常见问题、网上投诉、网上评价、绩效评估等效能监察内容将及时推送至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发布。对全区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建设工作进度、服务满意度提供系统分析与监察,对网上办理事项标准化程度、办事满意度,办事指引标准化等进行评分,并与区电子监察系统衔接,实现效能监察与预警。★效能监察的数据来源为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审批等系统,本系统后台必须与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无缝对接。(4) 一次录入系统随着一站式、一口式行政服务中心的推广,相应对行政审批业务的信息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原有业务系统的整合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长期以来各垂直职能部门原有的行政审批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难”:跨系统资源整合难、跨渠道信息共享难、跨部门业务协作难。所以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必须以构建条块审批系统资源充分共享为目标,实现“异构集成、互联互通”。 目前黄埔区政府大部分业务都有省市垂直部门的业务受理系统或本单位自己的业务受理系统,目前,工作人员在受理和办理审批业务时需要同时在黄埔区行政审批系统和“其他系统”中同时录入业务数据及附件,导致重复录入,既增加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又延长了市民和企业的等待时间,因此,采购人须采购一套一次录入系统解决以上问题。该系统可实现在无需开发系统接口且不需要修改原有软件系统程序、数据库和网络环境的情况下,实现部署在不同的网络内,有相互独立的,不同的数据库和表单结构的业务审批系统间的数据实时同步。(5)手机版、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版网上办事大厅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以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为载体,使用GPRS或CDMA等无线网络与后台服务器系统和原有信息系统的连接,通过将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搬移”到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的方式,帮助用户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进行网上办事。使得信息化办公可以从此如影随形。1.4.3、接口建设黄埔区已经建设的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监察都使用J2EE技术架构,接口全部采用XML标准格式,具体数据标准需要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确定。为了实现信息共享,整合需要参与并协审批的部门已建设的各信息化系统,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系统需要与其它已建成系统建立接口,并根据接口内容对本系统的操作界面等进行修改,中标人需免费开发接口,并根据接口内容对本系统的操作界面等进行修改,接口包括以下几种:(1)系统与黄埔区纪检电子监察交换平台接口,包括数据接口、业务联动接口等。(2)系统与黄埔区政府数据中心接口,包括各种业务数据采集接口、业务数据统计接口、数据同步接口等。(3)系统与区行政审批系统接口。(4)系统与黄埔区所有相关业务系统(包括绩效管理系统、黄埔政务、“一刻钟服务圈”门户网站、OA、信访系统、纠风系统等)数据接口和业务联动。(5)系统与黄埔区综合化、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的接口。(6)预留与CA数字证书的接口。 1.5项目建设范围及任务本期项目涵盖黄埔区政府所有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街道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共有22个职能部门及35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系统需满足1万注册用户,1000并发在线用户使用的要求,具体建设任务如下:1.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应用支撑平台,以应用支撑平台为基础构建开发投资审批、政民互动、效能监察系统,应包括有工作流平台、信息发布、报表平台等组件。2.加强完善效能管理机制及相关支撑模块,实现对网上大厅业务情况的实时全程监督和管理。3.加强安全保障机制,支持CA身份认证、数字签名等安全技术,保证系统数据安全。4.实现与区内相关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与业务联动,与省、市网上大厅之间的数据交换。 5.★系统支持用户数及响应速度,系统需能支持1000个并发用户正常同时访问,一般情况下业务应用的响应速度应在2秒以内,统计应用的响应速度应在3秒以内;业务高峰期内业务应用的响应速度应在3秒以内,统计应用的响应速度应在5秒以内。二、系统总体设计要求2.1 系统技术总体要求系统设计应符合黄埔区的信息化整体规划,有力促进黄埔区电子政务的业务发展,确保现有应用的正常有效运转不受影响,并为后继其他政务应用提供充足的支持。2.2技术路线要求★采用J2EE技术体系为了充分满足系统在安全性、实用性、可移植性、易扩操作、易维护性等方面的要求,系统必须采用基于Java平台的相当于J2EE技术体系,系统构建于B/S三层应用体系结构之上,并采用JSP、Servlet、EJB、XML等编程技术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方法,将复杂的业务逻辑、流程控制逻辑和数据存取逻辑通过在不同的技术层面上实现,在应用服务器之上,实现业务逻辑的快速部署和灵活调整,充分保证数据库系统的安全可靠访问。基于大型的关系型数据库,采用主流成熟的中间件系统,支持各类主流的服务器操作系统★系统必须构建在现有的软硬环境下:曙光A620r-G 服务器、中标麒麟高级服务器操作系统软件、金蝶Apusic 5.0应用服务器、IBM DB2 10.1数据库;2.3业务数据对接要求采用平台化的设计及开发思路;系统须采用平台化的设计及开发思路,底层采用成熟的平台产品支撑,包括有工作流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报表平台等功能组件;要求利用XML作为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进行信息资源整合;具备严格的权限管理及控制体系,并支持数字认证、数字签名等技术,可以方便的与CA系统整合,保证系统安全。2.4总体架构要求总体架构是构建软件系统最核心的基础,科学、合理的总体技术框架将能很好地保证应用系统的可伸缩性、可扩展性和易维护、易管理性。(1)本总体架构严格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标准(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等)和技术、管理、电子政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体系。从总体架构可以看出,本项目全面采用SOA架构技术,包括行政审批系统本身的局域SOA化,以及与各委办局、政府各职能部门业务互动的广域SOA化。 (2)局域SOA化,也叫企业级SOA化,即在局域网内部的所有系统建设采用SOA技术来构建。按照SOA架构的应用系统设计方法,行政审批系统从整体上分为三层:SOA前端、服务总线、SOA后端。SOA后端分为:业务服务层、数据资源层、基础设施层,SOA前端为:服务组合层、界面表示层。服务组合层即为:通过服务编排,组合各种服务,以实现各类业务处理功能。局域SOA化,需要构建企业服务总线,部署在防火墙内部,汇聚企业内部所有的共享服务。(3)广域SOA化,也叫区域级SOA化,即在广域网上的所有业务关联机构业务系统之间的业务互动采用SOA技术来构建。广域SOA化,需要构建区域服务总线,也叫云服务总线,部署在防火墙DMZ区,汇聚本区域所有的共享服务。(4)根据上述设计思路,所有委办局、政府各职能部门业务系统(行政审批系统、OA办公系统、其他业务系统)的共享服务均挂接到防火墙DMZ区的云服务总线上,行政审批系统内部本身的服务均挂接到内部服务总线上,行政审批的应用根据需要,可以同时消费内部服务总线上和云服务总线上的共享服务。2.5系统数据交换及接口要求系统提供基于XML的标准、开放的、符合黄埔区电子政务信息化整体规划的接口,本项目按照采购人要求建设该系统与已经建设的行政审批系统、网上办事大厅、电子监察、数据中心、绩效管理系统、黄埔政务、“一刻钟服务圈”门户网站、区短信平台、OA等黄埔区内相关应用系统的所有接口,确保区内现有应用、后继应用与该系统的正常对接及正常运转,并提供与广东省、广州市网上大厅等接口,实现系统与相关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与共享。2.6业务模型、业务流程1、“窗口”兼容的审批办理模式典型的窗口受理的业务模型如下图所示: 2、审批监管的业务模式审批监管的业务流程按审批流程的主要环节跟踪进行,按环节给出监察点、报警信息和综合统计分析结果。3、网上办事操作流程一般上网办事的基本流程为: 4.一般审批流程工作方式模型图如图所示: 图 一般审批流程工作方式模型图三、系统应用功能要求3.1投资审批业务管理系统投资审批包含企业设立并联审批与建设工程并联审批,通过建设投资审批模块,实现对于投资类跨部门审批事项(企业设立和建设工程项目)的跨部门流转控制。根据统一优化和规范的流程、统一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电子化的分类,实现申请材料的统一受理、分发和结果的回收。在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系统中,已电子化的材料可采取一表式、一站式汇总(去掉重复)、自动上传、自动分发、自动调用共享。3.1.1企业设立并联审批3.1.1.1申请设立导航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设立导航了解企业设立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流程、步骤、办理地点等详细信息,根据此项功能的指引来办理。企业只需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类型与范畴,系统将自动根据申请人点选的情况,提供需要准备材料单以及办事事项的步骤等相关信息。该功能给不熟悉办事流程的公众提供了及大的方便。3.1.1.2网上预申请为了方便申请人,减少往返次数,网站提供并联审批申请材料网上提交预申请服务。申请人可以根据网站提示,通过“网上预申请”栏目,提交并联审批申请材料,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提供企业设立的专业指导,帮助企业正确填报企业设立所需的相关信息。3.1.1.3设立流程将企业设立的流程、步骤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可在相应的步骤里面下载不同类型的申请书、审批表、各类办理地点等信息。使企业对设立流程一目了然。3.1.1.4行业准入行业准入功能提供给企业准确所属行业和办理机构详细信息的指引,企业设立之初,若不了解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可以通过行业准入功能查询到与自身企业设立所需要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相关法规、办理机构等详细信息。也可以直接在此面页面发起申请办理、咨询、查询等操作。行业准入包含:办事指南、我要办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我要咨询、我要投诉、便民问答、相关法规、办理机构。3.1.1.5材料大全材料大全提供所有企业设立相关的材料下载,以及填表样例。3.1.1.6入资验次提供企业设立入资验资步骤、程序以及所需要准备的材料等详细信息。3.1.1.7企业登记状态查询提供企业登记状态查询功能,企业可以自行在网站上查询。3.1.1.8企业名称状态查询提供企业名称状态查询功能,企业可以自行在网站上查询。3.1.1.9统一查询统一查询功能分为两类,可按编码或按身份进行查询,只要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办理状态。3.1.1.10统一反馈统一反馈是指系统将结果信息及时统一反馈至网上审批服务大厅,包括申请对象、审批事项、行政区域、办结日期、审批结果,企业也可通过统一反馈页面进行查询。3.1.1.11常见问题系统将常见的问题进行列表,方便申请人进行查询。3.1.2建设工程并联审批3.1.2.1土地使用权取得用户申请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取得,可通过此项功能来了解土地使用权取得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流程、步骤、办理地点等详细信息。系统提供申请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的各种类型与范畴,分别给出详细指引,用户只需要通过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类型与范畴,系统会自动出具与用户选择条件相匹配的详细指引,用户可以通过这份详细指引来办理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取得。3.1.2.2设计方案审批用户申请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取得,可通过此项功能来了解土地使用权取得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流程、步骤、办理地点等详细信息。系统提供申请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的各种类型与范畴,分别给出详细指引,用户只需要通过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类型与范畴,系统会自动出具与用户选择条件相匹配的详细指引,用户可以通过这份详细指引来办理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取得。3.1.2.3设计文件查询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可通过此项功能来了解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流程、步骤、办理地点等详细信息。系统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各种类型与范畴,分别给出详细指引,用户只需要通过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类型与范畴,就系统会自动出具与用户选择条件相匹配的详细指引,用户可以通过这份详细指引来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3.1.2.4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可通过此项功能来了解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流程、步骤、办理地点等详细信息。系统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各种类型与范畴,分别给出详细指引,用户只需要通过自身的情况选择相应的类型与范畴,就系统会自动出具与用户选择条件相匹配的详细指引,用户可以通过这份详细指引来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3.2网上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在原网上办事大厅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网上办事平台。不仅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办理、进度查询、网上咨询等功能。同时还提供按主题分类、专题分类及自定义分类导航功能。由区级延伸到街道级,使全区9个街道都有网上办事大厅,并与后台行政审批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公开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办事对象、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权力运行流程、所需材料、受理部门、受理地点、联系方式、受理时间、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结果、备注等内容。具有在线申报、个人办事、企业办事、绿色通道、申请用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缴费、办事结果反馈、进度查询、网上咨询、办事导航等功能。3.3效能监察系统将效能监察的数据及时推送至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发布。及时在网上办事大厅中公布办事结果信息、审批状态、常见问题、网上投诉、网上评价、绩效评估等政府效能监察内容。效能监察能为广大群众、各级领导和监察机关自身提供多种信息服务。1)集中发布各部门受理业务的办理过程、当前状态等情况,方便公众网上查阅,接受监督。2)办事结果信息、结果发放信息。 3)常见问题(FAQ)列表。4)发布投诉受理及处理结果信息。5)网上评价信息。6)适当公布绩效评估情况,促进各部门行政效能提升3.3.1网上办事效能监察以区原有综合电子监察平台作为支撑平台,首先,提供统一管理。如:统一身份、统一授权、统一虚拟化桌面展示等。其次,实现深度系统集成,数据聚合和个性化展现。如:在原有子系统的基础上,集成升级后的政务公开电子监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审批电子监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政民互动电子监察、行政效能投诉电子、监察电子证照库等子系统。还有,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各类业务监察资源库。再有,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与各部门交换数据,同时提供服务调用接口,给网上办事大厅获取监察信息。最后,平台通过多屏幕组合展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效能绩效评估、日常预警监控等信息。采购人协助中标人向原系统开发商索取相关接口。3.3.2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以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依据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建设,由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及目录的公开规定。目录主要包括:公共服务事项、事项办理依据、事项办理法律法规、事项办理政府文件、事项办理流程等。网上办事效能监察系统针对《网上办事大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制定目录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等监察点,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监察,并对网上办事政务信息公开进行分析,得出监察结果。在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上,设置政务公开信息满意度调查表,网上公众在办理业务时,可以对信息公开进行满意度评价。监察平台获取满意度评价后,依据网上办事综合绩效评估指标,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进行打分。评价结果由网上办事效能监察系统处理并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区监察局制定政务公开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区相关业务部门依据该标准报送政务信息公开的业务数据。3.3.3投资审批效能监察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重点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为基础,依据省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建设,对网上投资项目受理办理、网上并联审批、网上办理结果反馈、网上项目咨询等业务过程进行监察。 在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上,设置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满意度调查表,网上公众在办理业务时,可以对投资项目网上审批进行满意度评价。监察系统获取满意度评价后,依据网上办事综合绩效评估指标,对投资项目网上审批进行打分。评价结果由监察系统统一处理并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区监察局制定投资审批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区相关业务部门依据该标准报送投资项目网上审批过程的业务数据。3.3.4政民互动效能监察依据省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建设,政民互动主要对公共决策使用、公共决策制订、公共决策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如:防止公共决策被滥用、公共决策制订不合实际、公共决策执行不合规等。 在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上,针对每项决策互动情况,设置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满意度调查表,网上公众在参与决策互动时,可以对公共决策网上互动进行满意度评价。监察系统获取满意度评价后,依据网上办事综合绩效评估指标,对公共决策网上互动进行打分。评价结果由监察系统统一处理并纳入综合绩效考评。 区监察局制定政民互动电子监察数据采集标准,区相关业务部门依据该标准报送政民互动的业务数据。3.3.5网上效能监察综合测评依据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建设,制定网上效能综合绩效评估指标,建设机关网上办事效能综合绩效评估系统。对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各进驻机关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投资项目网上审批情况、社会事务网上办理情况、政民互动情况、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估打分和排名,评估结果在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及各相关网站进行公布。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综合绩效评估指标分为2大块:基本分和奖励分。基本分是对每项测评标准的分值,以扣分为主;奖励分是在每项测评标准的基础上,额外完成相关指标,进行加分。如:总满意率高于90%、政务公开新增栏目等。3.4一次录入系统随着一站式、一口式行政服务中心的推广,相应对行政审批业务的信息化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原有业务系统的整合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长期以来各垂直职能部门原有的行政审批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难”:跨系统资源整合难、跨渠道信息共享难、跨部门业务协作难。所以行政审批的信息化必须以构建条块审批系统资源充分共享为目标,实现“异构集成、互联互通”。 目前黄埔区政府大部分业务都有省市垂直部门的业务受理系统或本单位自己的业务受理系统(以下将这两类系统简称为“其他系统”),目前,工作人员在受理和办理审批业务时需要同时在黄埔区行政审批系统和“其他系统”中同时录入业务数据及附件,导致重复录入,既增加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又延长了市民和企业的等待时间,因此,采购人须采购一套一次录入系统解决以上问题。 一次录入系统包含客户端和服务器端两个版本,客户端有网络监控管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系统设置以及系统日志模块;服务器端包括数据包解析转发、模版定制管理、模拟表单提交等模块。该系统可实现在无需开发系统接口且不需要修改原有软件系统程序、数据库和网络环境的情况下,实现部署在不同的网络内,有相互独立的,不同的数据库和表单结构的业务审批系统间的数据实时同步,具体要求如下:工作人员在受理、办理、审批各种业务时,只需在黄埔区行政审批系统中输入行政审批业务数据、上传各种附件,业务工作人员无需做任何附加操作,所有数据就能实时自动分发到相关的“其他系统”中,解决重复录入、重复审批办理问题。 一次录入系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可以快速的解决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实时同步问题;2、数据同步的各个系统部署在不同的网络内,有相互独立的,不同的数据库和表单结构;3、无需升级原有业务管理系统或者重新建设系统,节省建设成本;4、无需开发所有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接口,无需开放所有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库,无需对所有相关业务系统作任何修改,只需通过快速完成配置,就可实现对所有相关业务系统中信息的共享;5、所有同步操作均在服务器端进行,容易管理控制,数据不会暴露在外网上,保证数据同步的安全性和灵活性;6、不对原有系统的运行环境、网络状况等产生任何影响,且无需对浏览器的设置做改动;7、工作人员在受理、办理、审批各种业务时,只需在黄埔区行政审批系统中输入行政审批业务数据、上传各种附件,且无需做任何附加操作,所有数据就能实时自动分发到相关的“其他系统”中;8、可以实现至少350项审批事项的数据实时同步。3.5手机版、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版网上办事大厅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以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为载体,使用GPRS或CDMA等无线网络与后台服务器系统和原有信息系统的连接,通过将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搬移”到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的方式,帮助用户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进行网上办事。使得信息化办公可以从此如影随形。3.5.1首页首面显示界面风格与网上办事大厅一致,包括投资审批、政务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5个模块。3.5.2移动投资审批可在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进行网上申报和查看阶段流程图和整体流程图。3.5.3移动效能监察可在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查询服务事项进驻情况、网上服务登记情况、服务满意度情况等效能监察结果。3.5.4移动网上办事可在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并可查询申报业务当前的办理状态。四、项目组织及人员要求4.1组织机构为使工程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中标人对本项目必须建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4.2核心人员要求在项目负责人员方面,必须包括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在建设和维护期内,项目经理应长驻黄埔区政府,并在接到业主通知1小时内到达业主现场处理问题或交流情况。4.3调整原则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在系统建设期内,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必须征得用户同意。必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有效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事业法人的相关人员应提供该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五、系统测试和验收要求5.1安装调试、测试环境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采购软件的安装和维护服务全部内容,进行安装调试,搭建测试环境,并在需要的时候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个系统的网络联调工作。若本项目采购软件的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付诸实施。5.2 安装要求应用软件系统安装的主要目标不仅是使应用软件能够在相应平台上正常运行,而且必须具有对业务软件系统运行的监控测试手段,以证明系统优化运行。投标人有责任且必须承诺所承建的应用软件系统达到用户要求的各项性能指标。5.3系统测试系统安装完成后,按照用户实际要求的基本功能以及标书中要求的所有指标进行逐一测试。 1)单项测试:单项产品安装完成后,投标人进行产品自身功能及性能的测试。设备通电测试应单台进行,所有设备通电自检正常后,才能相互联结。2)试运行测试:系统安装完成后,系统进行相应的测试。提交测试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验收文档之一。3)验收测试:根据终验测试方案进行测试,现场提交测试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4)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交付设备使用单位。5.4 验收要求(1)投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的全部各种相关各阶段文档整理好装订提交,提交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及其安装程序并提交相关文档;(2)对整个项目的验收包括检查应用系统是否实现了采购人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功能,是否与投标人提出的解决方案中既定目标功能完全一致。六、项目采购清单要求应用系统及功能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描述数量单位1投资审批业务管理系统本区投资审批相关内容。包含企业设立并联审批与建设工程并联审批,通过建设投资审批模块,实现对于投资类跨部门审批事项(企业设立和建设工程项目)的跨部门流转控制。根据统一优化和规范的流程、统一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电子化的分类,实现申请材料的统一受理、分发和结果的回收。 1套2网上办事大厅升级改造在已经建设的网上办事大厅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网上办事平台。不仅包括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办理、进度查询、网上咨询等功能。同时还提供按主题分类、专题分类及自定义分类导航功能。由区级延伸到街道级,使全区9个街道都有网上办事大厅。1套3效能监察系统效能监察能为广大群众、各级领导和监察机关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各类效能监察数据例如办事结果信息、审批状态、常见问题、网上投诉、网上评价、绩效评估等效能监察内容将及时推送至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发布。 1套4一次录入系统可以快速的解决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同步问题;无需升级原有业务管理系统或者重新建设系统,节省建设成本;无需开放原有系统数据库,降低风险;所有同步操作均在服务器端进行,容易管理控制,提高数据同步的安全性和灵活性;不对原有系统的操作习惯、运行环境、网络状况等产生任何影响;不用专门开发接口,即可通快速完成配置,实现对各相关系统中信息的共享。1套5手机版、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版网上办事大厅为更好的服务广大市民,以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为载体,使用GPRS或CDMA等无线网络与后台服务器系统和原有信息系统的连接,通过将网上办事大厅系统“搬移”到手机、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的方式,帮助用户摆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进行网上办事。使得信息化办公可以从此如影随形。1套6系统接口开发与区行政审批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系统、协同审批业务管理系统等所有相关业务系统接口;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接口1批注: 1、本清单未列出的产品配置,但实际需要必须配置的,投标人必须在设备清单中列出并报价,如有遗漏视为投标人愿意免费提供相应部分。★2、本报价应包含与原有设备及相关联动系统的硬件和软件接口费用;本报价还应包含需由中标人支付给需要与本系统对接的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商的接口开发费用。中标人支付给需要与本系统对接的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商的接口开发费用,统一按人民币壹拾玖万元(¥190,000.00)报价,实报实销。七、质量保证要求为了保证本系统能按时高质地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应采取如下质量保证措施:(1) 建立强有力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是确保本系统质量和成功实施的关键措施。(2) 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计划。详尽全面的用户需求调研分析是系统实施的基础,先进实用的系统设计方案是系统实施的依据,一定要扎实做好需求调研分析以及系统设计工作,周密做好系统各阶段实施计划。(3) 确保数据的正确性与全面性。(4)强化成果审查、测试工作。对系统各实施阶段产生的成果严格进行校审,对系统各功能模块进行严测试,严把各阶段质量关,从而确保整个系统的高质量。(5) 做好用户培训工作。系统用户培训工作的好坏关系到系统贯彻与实施的质量与效率,培训教师、培训工作量、受训人员、培训考核等都应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6)保证系统实施资源和建设资金。有足够的系统建设资金是确保系统顺利实施和系统质量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八、服务要求8.1质保期要求自项目最终验收之日起,本次项目采购的各类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中标人为用户方提供三年的软件免费维护服务、终身的技术服务支持,免费维护包括系统维护、功能完善、性能提升、故障检测,并保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正常运行。所有售后服务由中标方负责。8.2售后服务要求(1)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具有在广州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2)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员到采购人使用现场维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3)在三年免费服务期内(维护期从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中标人应派遣至少5名以上技术人员常驻黄埔区政府现场,提供5×8小时的现场维护服务和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处理应用系统出现的故障,作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中标人派遣的常驻技术人员需具有一年以上系统开发或维护经验。(4)中标人必须提出保修期内的维护内容和范围(产品、技术、模块)。(5)在项目验收后的免费服务期内,如因需要增加系统功能而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议;如果是软件设计漏洞或偏差,供应商必须免费修正。★(6)在三年免费维护期内,中标人需免费为采购人提供系统非数据结构性修改及与其他系统的接口开发对接服务,中标人还需负责支付与该系统对接的其他系统的接口开发费用。8.3培训要求(1)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应用软件技术和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培训应该在本期项目验收完成前进行。中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全面、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业主,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业主同意后实施。(2)中标人应提供面向系统管理员的应用软件系统结构、和设计等方面的培训。中标人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业主,最后以业主认可为准。(3)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4)需针对用户按照不同的角色按照不同的培训课程,如系统管理员、普通用户、领导等角色,安排不同的培训课程。(5)中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6)培训费用计入总价。(7)项目三年免费服务期内,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免费提供至少一人的驻场维护服务,同时免费提供7×24小时的远程维护服务。第三章付款方式说明1)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2)系统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3)应用系统验收后一年,如甲乙双方无争议问题,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剩余的10%。 第三部份附件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附: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供方:需方:本合同根据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招标文件和该项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于年 月 日由供方与需方签订。并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1.总则1.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1.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2.1本合同条款1.2.2 中标通知书;1.2.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招标文件;1.2.4供方中标的投标文件。1.3.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设备和服务。1.4.需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2.设备供货要求和供货设备清单2.1.设备供货要求:供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提供所供货设备的供货证明相关文件(如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的供货确认函、与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签订的订购合同等)原件(含设备清单),否则不予验收,并不予支付本合同款项。2.2.供货设备清单:3.设备到货的时间和地点3.1.设备全部到货时间为 年 月日。3.2.交货地点:广州市区路号 4.质量与检验4.1.供方须提供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4.2.设备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设备包装完整无破损。4.3.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4.设备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方负责。4.5.货到现场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需方负担。5.设备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5.1.系统安装调试与验收5.1.1.安装调试在设备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5.1.2.所有设备均须由供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需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1.3.设备调试验收的标准如下:5.2.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5.2.1.所有设备均须由供方提供 年保修期内的整机保修服务,保修期自供需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本合同总价。5.2.2.保修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机进行维修,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不再向需方收取费用。5.2.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每天8:00~18:00期间为 小时。其余期间为小时。5.2.4.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方应在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需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5.2.5.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 上门保修,即由 派员到需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5.2.6.供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和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如下:5.3.保修期后的设备维护服务保证5.3.1.保修期后供方提供的收费维修、维护内容和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如下:5.3.2.收费维修的费用为:6.培训6.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培训内容如下:6.2.培训时间安排如下:7.价格与付款7.1.本合同总价包括了研究开发经费、报酬、三年服务期系统维护费、乙方人员差旅费及系统验收合格后三年内投产的相关联应用系统对接费用和需支付第三方开发商的接口开发、改造及联调等全部费用,共计为元人民币(大写:元)。7.2. 付款方式为:1)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2)系统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3)应用系统一年使用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无争议问题,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剩余的10%。8.违约责任;8.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8.2.需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一天,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8.3.供方所交的设备未提交供货证明相关文件,或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设备,供方向需方支付设备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8.4.供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设备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允许需方有权不退还供方预交的保证金。8.5.供方逾期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天, 供方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设备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9.争议及仲裁9.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9.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供需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的管辖法院为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10.其他10.1.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各执一份。10.2.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供方:需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传:电传: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1.总则1.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有关法律法规。1.2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1.3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2为了评标工作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2对于被拒绝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无须对投标人作任何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无效及废标5.1 具体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有关要求。出现废标和投标无效时,按规定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6. 保密6.1除响应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任何时候任何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询问评标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6.2凡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 评标原则7.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附: 评标文件1评标须知1.1.评标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回避:1.1.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2.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2.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2.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2.5.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2.6. 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3.关于评标方案1.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1.3.2. 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1.3.3. 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1.4.关于评标1.4.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的进度,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3.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4.5.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5.关于纪律和守则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5.3.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1.5.4.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1.5.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5.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关于评标责任1.6.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1.6.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流程2.1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2.2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2.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定2.4报价响应性评定2.5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评标方案3.1 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2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3.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3.2.4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3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3.3.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3.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3.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3.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3.4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3.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4.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3.4.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4.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3.5价格响应性评估3.5.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5.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20分。3.5.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2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3.5.4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3.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6.1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评估权重4535203.6.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3.6.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6.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4评标表格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投标人: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是否符合不符合项说明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商务部分(第一部分3.1点等)技术部分其他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其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表二、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45)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3对本项目业务需求、黄埔信息化规划的理解及分析、认识是否到位、建设思路是否清晰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4系统总体设计功能响应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业务模型、业务流程功能响应情况(详见2.6)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数据交换及接口设计功能响应情况(详见2.5)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投资审批功能响应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与区电子监察平台数据无缝对接的响应情况:主要包括基础支撑平台、数据交换平台、业务数据标准对接,能够建立与原区电子监察系统统一平台(详见1.3、1.4和2.5)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效能监察功能响应情况(详见3.3)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与区行政审批平台数据无缝对接的响应情况:主要包括基础支撑平台、数据交换平台、业务数据标准对接、充分利用原有资源与区行政审批系统在同一平台上搭建扩展升级改造(详见1.3和2.5)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网上办事大厅的升级改造:充分利用原有行政审批系统资源平台升级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5手机版、平板电脑和其他移动终端版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功能响应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7一次录入系统功能响应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项目实施管理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2培训及售后服务承诺方案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三、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35)评审内容分值评分细则得分3企业资质1属于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得1分,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得0.5分,其他不得分。1获得CMMI三级或以上认证,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1过去五年曾连续三年获得副省级或以上城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重点企业认定证书,有得1分,没有不得分。1企业科技创新及参与能力0.5承建过的省、市、区三级联网项目,并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或以上颁发的科学技术奖,有得0.5分,没有不得分。0.5参与制定过副省级以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格式规范》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1产品获奖情况1通用网上审批平台、综全开发与应用基础平台获得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软件产品证书,每个0.5分,共1分。3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3具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个0.5分,最高1分,有实体大厅管理系统软件、网上政务大厅、综合行政业务电子监察平台、并联协同审批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每个加0.25分,最高1分,有通用网上审批平台、工作流和表单定制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每个加0.5分,共1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前取得)2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质,提供项目经理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2本项目经理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项目经理在投标方任职3年以上,提供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的社保证明)7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情况,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7参与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得2分,工程师证书的每个得1分,此项共7分。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加分。2投标人在广州的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非本地公司在外地购买社保的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在本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文件)复印件210人以上,20人以下,得1分;20人或以上,得2分。2本地化综合服务能力2投标人总部设在广州或在广州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得2分,其他得0分。8投标人2010年以来具有独立完成的电子政务软件开发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8每个0.5分,最高4分,其中属于行政审批或电子监察案例的,每个另加0.5分,最高加4分。本项满分8分。4投标人2011-2012年的经营业绩及纳税情况,提供经审计的业绩报告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单位:元)4年均营业额: 1000万以上,每年得2分,最高4分。2投标人2011-2012年的纳税情况,提供经审计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单位:元)2年均纳税总额:125万元以上;每年得1分,最高2分。第三章 样表格式附件1-1投标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日 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 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 序号内容提要响应章节投标人须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指标响应的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年营业总值(IT业务)总净利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0920102011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IT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盖章):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常住地获得认证资质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1-82010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序号工程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选用系统产品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 附件1-9产品详细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2、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提供了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有请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附件1-10售后服务情况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售后维护和培训项目说明价格备注总 计(此表可延长)附件1-12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清单》中相关内容页见页见页见页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此表可延长)填表说明: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附件2-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组织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二、提交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三、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四、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五、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六、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 托 人(公章):2011年 月 日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致: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我方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黄埔区网上办事大厅(暨行政审批系统二期)软件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3-ZB0236)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已于 年月日以_____方式划入你方帐户。附件为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负全部负责。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 标 人(法人公章):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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