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关于监控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殡葬管理所的委托,对以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招标编号:FZZD2013-NFXJ153

二、设备采购预算与技术要求:

2.1、采购预算39713.62元

2.2、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

单价

投标

总价

1

摄像机

DS-2AE-712

3只

2

硬盘刻录机

DS-8816H-ST

支持CIF编码,第一通道支持4CIF编码(16陆第1,第9通道支持4CIF编码)

支持4陆同步回放

支持8块硬盘 大机箱

支持VGA和CVB同时输出

支持双码流

支持手机监控

1台

3

光缆

6芯

800米

4

光缆

2芯

1000米

5

机柜

1台

6

显示器

液晶22寸

1台

7

光端机

单模单纤

3对

8

跳线

5米

12根

9

接头盒

24芯

1只

10

硬盘

7200/1T

1只

11

终端盒

8芯

7只

12

电源电缆

2*1.52

600米

13

视频电缆

-5

200米

14

控制线

4*1.02

400米

15

电源

3只

16

防雨箱

4只

17

PVC管/配件

1套

18

电源防雷

等电位避雷器

6只

19

端口防雷

12只

20

接地杆

6根

21

电杆

6根

合计

三、询价投标文件的递交:

a、询价投标文件的报价表(报价表必须合计总报价并包含投标人的签字、盖章、电话号码以及相关资料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并派人在2013年5月17日上午10:00整递交至抚州市南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

b、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c、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运费、装卸、安装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

d、成交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未按要求的期限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开标及评标标准

招标方将严格按要求,依据本次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最低报价成交。

五、投标保证金

询价开标时,每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人)需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00元人民币,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成交人保证金对成交结果无疑义后当场退回。确定预成交单位后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出具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单后3日内退回。

六、供货期:宣布成交后当天领取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协议,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付所有货物并验收合格。

七、采购单位:南丰县殡葬管理所

八、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花欣 电话:138*****0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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