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总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边防总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西藏边防总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DHXZ—1305?1)
一、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边防总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边防总队,建设资金已落实,全部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一标段: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边防总队后勤基地
二标段:日喀则边防支队指挥中心营区
三标段:阿里嘎尔边防大队营区
计划工期:约为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拉萨战备物资储备库,7300㎡;
第二标段:日喀则战备物资储备库,2600㎡;
第三标段:阿里战备物资储备库,2600㎡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为完成本项目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5月13日至2012年5月1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上述项目任意标段的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交验以下合格资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受权人的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贰级或贰级以上的建造师资质;
(7)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
(8)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3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图纸不得破损)。
4.3本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6日10:00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边防总队
地 址:拉萨市柳吾新区
联 系 人:郑志文
电 话:****-*******
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纳金路尼吉苑商铺A区31号
联 系 人:徐 丹
电 话:0891—*******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项目管理分公司
2013年5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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