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里镇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泊里镇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人民政府 一、招标内容:对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乙级、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注册地在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持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备案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近五年(自200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工程总投资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的城镇集中供水、饮水安全、引调水等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

四、

公告说明: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招 标 人: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1133.33万元、青岛市财政配套1133.33万元和黄岛区自筹1133.34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时间: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14日

(二)公示时间:

2013年5月13日9时至2013年5月17日16时,2013年5月20日9时至2013年5月24日16时请到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本工程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2013年6月21日09时30分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开标会现场,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2)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青岛市辖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须具有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备案证;

(4)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劳保证明材料(从劳动保障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

(5)企业近五年度完成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2008年1月1日之后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三)其他说明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名单开标时才能获知,若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家数,造成的流标、废标,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之前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标书不予接受。

3、本项目严禁挂靠、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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