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厂基础设施维护-屋面防水框架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工厂基础设施维护-屋面防水框架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103-220100-04-02-618507,项目业主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屋面防水框架工程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屋面防水框架工程;
2.2建设规模:建筑物屋面SBS卷材防水改造、彩钢板屋面防水改造、TPO材质防水改造、PVC材质防水改造、建筑窗体/天窗/外墙渗水改造等;
2.3 建设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区内;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日内完成;
2.5 招标范围:屋面防水等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7 计划投资额:11,742,680.00元(含税),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每年均不亏损,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投标人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采取网上获取方式。
由于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体现全部股东信息)、“信用中国”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资料是否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以PDF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的提取码。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提取码后,登录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点击所参与项目招标公告,在其最下方单击“下载文件”,输入提取码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每套合计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的支付可以采取现场现金支付或网上汇款(汇款账户: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银行账号:7350 3201 0900 0011)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联系人:石工、张工
电话:157*****043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http://www.ccwl2001.com.cn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7@qq.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长春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39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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