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金保大厦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金保大厦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金保大厦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金保大厦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19]E0103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8-42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金保大厦14层、15层、17层办公室装修改造,原地面、墙面、天棚拆除,新砌加气混凝土隔墙,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等,新贴块料楼地面、塑胶楼地面、木地板等,新建石膏板吊顶刷漆及其它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空调新风工程。主要建筑物面积245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金保大厦营业办公用房装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小于2000万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规模小于1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06元,发包价为人民币*******.4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50日历天内完成15层的装修;签订合同并生效后100日历天内完成17层的装修;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0日至2021年04月14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时,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4月19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原件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8号金保大厦,邮编:363000

电话:133*****578/****-*******

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FJAHDL006@126.com

电话:****-*******

联系人:黄文彦




标签: 装修 用房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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