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购置罪犯伙房主副食设备(二次公告)
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购置罪犯伙房主副食设备(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购置罪犯伙房主副食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HY-2021014
项目名称: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购置罪犯伙房主副食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79,942.91元
最高限价(如有):179,942.91元
采购需求:小型切菜机1台、饺子机3台、包子机2台、双头电炒3台、蒸饭柜2台、锅炉净化水设备1台(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安装调试完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4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以上任何一项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询价通知书。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
地址: 辽宁省凌源市
联系方式: 0421-7995865、0421-7995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
联系方式: 0421-6820388
邮箱地址: 1025289035@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凌源支行
账户名称: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5156323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航
电 话: 0421-682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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