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县城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及人像识别系统监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兴山县县城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及人像识别系统监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兴山县县城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及人像识别系统
监理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兴山县公安局拟对兴山县县城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及人像识别系统采购项目监理服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兴山县县城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及人像识别系统采购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8万元。
(三)服务期限:60日历天
(四)采购内容:对兴山县县城部分路口交通设施及人像识别系统采购项目的货物数量、质量以及安装过程进行全程质量监测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或者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拟派1名项目总监和1名监理工程师,总监和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须提供监理人员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常驻现场的承诺。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2月至今)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证明承诺函。
7、投标人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8、供应商必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对自己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若成交供应商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查询时间以发布采购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附在询价响应文件中,由招标人现场核实)。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价表的获取
获取地址:兴山县人民政府网(见附件)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1年4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询价地点: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公安业务技术中心)317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若供应商报价相同则以业绩多的中标为准。
七、公告媒介及时间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12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公安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号
联系人:赵亮
电 话:139*****997
兴山县公安局
202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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