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区城区公园广场电气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关于增城区城区公园广场电气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区林业和园林局:

你单位报来《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城区公园广场电气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增林业园林函〔2021〕38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维护城区公园供电及照明设施运行的稳定与安全,保障公园夜间景观照明用电,同意增城区城区公园广场电气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为电气更新改造工程,改造范围包括增城广场、荔枝文化公园、儿童公园、蕉石岭森林公园、荔湖湿地公园等。主要改造内容为更换高低压设备(仅增城广场、儿童公园)、配电箱设备、高杆灯灯具及升降设备、部分路灯及园林灯具、灯具配电线缆等;增加电缆拉线手井、电缆保护管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52.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78.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35万元、预备费53.97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城区公园广场电气更新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1年4月2日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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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建议书 更新改造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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