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0]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0]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4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4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2019】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农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孟兴庄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5669平方米,其中包含6套4拼A2,1套2拼A2,4套2拼B1,8套4拼B2,1套6拼B3,2套2户C1,1套3户C2,1套2户D1,1套4户D2,2套8拼鸡场住宅,1套7拼商业A#,1套5拼商业B#,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 ********.07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9 年4月1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4 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年 1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2021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 12 日 08时00分至2021年4月 19 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4月 27 日10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04月27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4)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地 址: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邮编: 2225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胡晨曦 联系 人: 李建辉 电话: 138*****890 电 话: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8@qq.com 10、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 国信CA ]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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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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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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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2019】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农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孟兴庄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5669平方米,其中包含6套4拼A2,1套2拼A2,4套2拼B1,8套4拼B2,1套6拼B3,2套2户C1,1套3户C2,1套2户D1,1套4户D2,2套8拼鸡场住宅,1套7拼商业A#,1套5拼商业B#,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 ********.07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9 年4月1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4 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年 1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2021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 12 日 08时00分至2021年4月 19 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4月 27 日10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04月27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4)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地 址: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邮编: 2225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胡晨曦 联系 人: 李建辉 电话: 138*****890 电 话: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8@qq.com 10、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 国信CA ]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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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4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4月19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2019】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农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孟兴庄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5669平方米,其中包含6套4拼A2,1套2拼A2,4套2拼B1,8套4拼B2,1套6拼B3,2套2户C1,1套3户C2,1套2户D1,1套4户D2,2套8拼鸡场住宅,1套7拼商业A#,1套5拼商业B#,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 ********.07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9 年4月1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4 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年 1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2021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 12 日 08时00分至2021年4月 19 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4月 27 日10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04月27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4)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地 址: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邮编: 2225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胡晨曦 联系 人: 李建辉 电话: 138*****890 电 话: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8@qq.com 10、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 国信CA ]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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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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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2019】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农名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南县孟兴庄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总建筑面积约15669平方米,其中包含6套4拼A2,1套2拼A2,4套2拼B1,8套4拼B2,1套6拼B3,2套2户C1,1套3户C2,1套2户D1,1套4户D2,2套8拼鸡场住宅,1套7拼商业A#,1套5拼商业B#,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 ********.07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 自 2019 年4月1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0年4 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1 年 1月 1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 号”文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0年10月-2021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7)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企业此次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为合格,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 12 日 08时00分至2021年4月 19 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04月 27 日10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远程不见面交易要求)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1年04月27 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有效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 7、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格式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1、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通知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 20 家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 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合计数量R=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4)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选用方法一和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抽取方法为: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南县地 址: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邮编: 2225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胡晨曦 联系 人: 李建辉 电话: 138*****890 电 话: ****-********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8@qq.com 10、注意事项: 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 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江苏 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 9 号政务服务中心 3号楼一楼 [ 国信CA ]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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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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