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信号灯)招标公告

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信号灯)招标公告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项目(信号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中心城区交通组织优化项目(信号灯)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自筹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沧发改投资[2021]10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增行人过街灯22处,新增路口红绿信号灯27处,拆除原人行横道17套,拆除原竖式信号灯24套,拆除原悬臂灯杆上信号灯4套。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3、具备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提供投标截止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无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13 09:30至2021-04-19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0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开发区石港路29号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都市花园小区19#楼A区9层912号
邮编:

061000

邮编:061000
联系人:

崔先生

联系人:周欣茹
电话:

0317-5522618

电话:0317-2057099
传真:

0317-5522618

传真:0317-2057099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blxzbdl@163.com
网址:

-

网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九河支行
账号:

-

账号:1305016955080000039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号灯 优化 交通组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北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