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国际综合物流园枫坞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第二次)
上饶市国际综合物流园枫坞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第二次)
[2021-04-12]
上饶市国际综合物流园枫坞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第二次)摇选公告
编号:ygcg-2021-070(第二次)
上饶市国际综合物流园枫坞路项目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饶发改行政字【2020】75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公开随机抽取选定本项目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市国际综合物流园枫坞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服务(第二次);
2.建设地点:西起疏港大道,与流通一路、流通二路、物流大道、市场路相交,东至邱源路;
3.建设规模:本道路为东西向道路,全长1968.62m,宽度42m,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50km/h,为双向六车道;
4.服务费用:本项目图审费用为100000元(含税包干价,图审范围、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工程量等增减,图审费不予调整)不响应的为无效投标;
5.服务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管线工程、勘察图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图审服务以及施工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的图审服务。(具体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6.服务期:招标人提供各专业完整图纸后,15日历天内按规定完成图审工作,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的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一类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
4.投标单位近三年具有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提供图审合同或图审报告;
5.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外埠来赣图审服务企业中标后,还应提供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证明材料(提供页面截图,加盖图审服务企业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分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①参与投标单位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供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与开标会。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摇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③中标人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列入国资集团公司黑名单。
三、投标报价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图审费用为100000元(含税包干价,图审范围、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工程量等增减,图审费不予调整)不响应的为无效投标。
2.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的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服务期满一次性无息返还。
四、付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五、评标办法:
(一)本次采取随机抽取形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按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并按签到顺序进行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
1.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随机抽取5个备选投标人,并对5个备选投标人提供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已签到编号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
3.由招标人对备选投标人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或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时,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再在剩余的侯补投标人中随机抽取补足5个投标人,(若投标人数量在5家以下,则所有候补投标人均作为投标人。)并验证,以此类推。再由招标人从有效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个编号,该编号即为本项目中标人;
(二)开标时,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其他
(一)本项目在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cq.com/,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web/及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rgzgs.com进行公告。
(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各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设置的截止日期前交纳保证金并到账。保证金必须按本项目规定的金额汇款或转账。
2.保证金应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支票等银行转帐的形式交纳(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银行票据上注明项目名称。
七、 投标保证金:贰仟圆整,并于2021年4月15 日15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
帐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帐号:2031 0309 0000 0295 64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②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结果。
八、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贰仟圆整,由成交单位支付。
九、公示时间:2021年4 月12 日至2021年4 月15 日
十、招标人定于2021年 4 月 16 日16 时,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纸质签到,签到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上饶市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 目 名 称)(项目名称)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 )(¥)的报价参与此次投标,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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