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招标公告

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委托,对长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单一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其它专用设备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0512-0980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0512-0980 ********3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不召开答疑会
八、答疑会地址:不召开答疑会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06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6 年 03 月 20 日 16 时 3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6 年 03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6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06 年 03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长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
二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系统安装完毕后付部分款,采购单位保留1万元保证金至2006年底付清。


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后5天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相关规定,拥有国家公安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拥有国家保密局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售后三年上门维修服务 如设备出现故障,工程师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处理故障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3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议法

补充说明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账户: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春市德惠路支行
帐号:****************04220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
崔海滨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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