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院内议价公告(拟对“省四院17部电梯维保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院内议价公告(拟对“省四院17部电梯维保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


(招采字2021-007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拟对“省四院17部电梯维保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议价。

采购项目名称

省四院17部电梯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招采字2021-007

预算金额

10.5万元

采购方式

院内议价

采购要求

详见附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在经营范围内响应;

2.本次采购只接受独立法人响应,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响应;(响应人出具声明函)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的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4月13日

议价报名起止时间

自2021年4月13日-4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

1.响应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4月16日17:30前

议价资料收取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0日9:30前 一式三份,附公司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须胶装)议价表格式详见见附件,一式两份

议价时间

2021年4月20日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议价地点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会议室(2号楼11楼小会议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城中区建新路8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4

纪检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3日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23号楼、烈性病楼电梯维保技术参数

1、电梯维保:每月2次

2、服务期限:12个月

电梯概况及要求

序号

电梯品牌

电梯类型

载重量(kg)

提升速度(m/s)

台数

层站

备注

1

奥的斯

患者电梯

1600

1.75

3

11/11/11

2

奥的斯

患者电梯

1600

1.75

1

12/12/12

3

奥的斯

医护电梯

1000

1.75

2

12/12/12

4

奥的斯

污物电梯

13500

1.75

1

11/11/11

5

奥的斯

扶梯

4

1F-2F

6

奥的斯

患者电梯

1600

1.75

2

10/10/10

7

奥的斯

患者电梯

1000

1.75

1

10/10/10

8

奥的斯

医护电梯

1000

1.75

1

12/12/12

9

奥的斯

污物电梯

1600

1.75

1

9/9/9

10

XO-CONB

医护电梯

1600

1.00

1

3/3/3

17

维修保养标准及要求:

1、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的要求每月/2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每季度一次定期上门进行电梯预防性检修,每年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及维保。

2、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以及配件的更换等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主要维修保养包括以下内


容:

机房:

机房、滑轮间清洁无杂物;手动紧急装置;警铃、通讯系统、应可靠有效;驱动主机运行时无杂音、冲击和振动;旋转编码器安装牢固、无异响;制动器动作应可靠、应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应润滑、动作灵活;制动层磨损不应大于原厚度1/3;制动器打开时,闸瓦与制动轮不应发生磨擦;制动柜内各元器件应整洁,各显示正确,各接线应紧固;门旁路装置安全有效;紧急电动装置运行有效;限速器各销轴部位转动灵活。

轿厢:

轿厢照明应齐全,风扇工作应正常;轿厢内应急照明应能正常工作;轿厢内按钮应齐全有效轿厢 ;轿厢内显示应正确;平层精度达到标准要求;自动门在开启和关闭时应平稳无振动,换速准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有效;自动门防夹保护装置功能正常。

轿顶:

桥顶清洁无油污;厅门自闭功能正常,用厅门钥匙开锁释放后能自动复位;门锁触点应清洁,接触良好;厅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导靴油杯吸油毛毡齐全,油量事宜、保证油质。

侯梯厅:

侯厅梯显示应齐全有效;侯厅梯显示应齐全正确。

底坑:

底坑清洁无油污;底坑环境;底坑停止装置。

3、维保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4、维保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

5、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维保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6、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院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7、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院方并组织抢修,普通导轨润滑油、及200.00元以内配件费由维保方承担,如电梯维修人员在维修中损坏电梯及电气原件由维保方承担责任,电梯重要部件损坏由电梯公司从厂家购买,由院方确认后付款。

8、根据院方的故障统计记录,维保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电梯维保人员,在维修当中或电梯运行当中出现故障,须给予医院书面报告确定故障原因。

9、维保方协助院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院方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电梯公司维护人员维修能力强,有责任心,早晚高峰期或特殊情况保证人员驻守,电梯出现故障维保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10、维保方代办设备年检申报手续并承担年检费用,配合国家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主管部门对电梯实施年检,并提前一个月找质检局报备年检,电梯维护合同到期应提前一个月报备医院,并确保电梯检验合格。由维保单位购买电梯意外保险,并将发票影印件送医院留存备案。由于维保单位的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产生的复检等费用全部由维保单位承担。由于使用单位的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产生的复检等费用全部由使用单位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维保 议价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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