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根镇割草机和电喷雾器散发项目(2021) -询价公告
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营根镇割草机和电喷雾器散发项目(2021)进行国内 询价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营根镇割草机和电喷雾器散发项目(2021)
2、项目登记号:HNGP-FJC-2021-5193
3、项目编号:ZB2021-030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项目实施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付
9、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否
10、是否进口产品:否
11、是否备案: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1.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1.4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6信用查询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2021年04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1年04月15日17时00分,从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6日15时3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报名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证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至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获取(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 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2021年04月13日08时30分 至2021年04月15日17时0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04月16日15时3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营根路93号 | 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2102室 |
联系人: | 王美玲 | 联系人: | 吴小娟 |
电话: | ****-********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