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新河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BOAOZB********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邢台发展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邢发改审批【2011】135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邢台

招标内容:

新河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由项目立项机关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河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
建设地址:新河县城裕华街南段西侧
建筑规模:司法业务用房2396.56平方米,框架结构
合同估算额:约588万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资金来源: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新河县财政拨款
质量要求:合 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审核合格后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预计2013年6月 10 日开工。
二、报名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须知:
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www.hebgc.com)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再持网上报名回执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农民工工资缴讫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以上证件必须是原件,同时带两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到规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否则不授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外省企业须提供进冀(邢)备案手续。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3 年 5 月 14日至 2013 年 5月 20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新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大厦一楼150室)。
五、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出不退。
六、招标小组:王志刚、刘莹红、仵艳敏、蔡庆新、董晓岚。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河县司法局
联 系 人:郭局长
联系电话:189*****99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联 系 人:丰夏晴
联系电话:****-********/139/239-80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新河县司法局
联系人:
丰夏晴
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邮编:
050090
电话:
****-********/139/239-8058
传真:
****-********
电子邮件:
boao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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