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实验室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苏财购〔2020〕66号文件精神,靖江市农业农村局以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2021年度实验室试剂、耗材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保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实验室正常运行抽样检测工作,现需采购一批试剂、耗材。 三、项目编号:JJNW2021017 四、项目预算金额:99975.00元。 五、采购需求:
六、发货方式:本次采购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待定。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专业生产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或其经销商、代理商、销售商,中标方须按照标书指定品牌供货,如供货达不到标书要求,我方将拒收处理。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八、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所有费用均在报价中,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报价包括所需配件、运费、税费、技术服务费用及其他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九、质量要求 1.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最优质的售后服务承诺并在投标书中注明详细内容。 1.2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 十、供货商投标文件(询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报价表(加盖公章)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响应表 7、服务承诺书 8、法人代表授权书 9、质量保证书 10、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体系承诺与维保方案(如有) 11、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其中委托书为原件) 十一、文件装订要求 报价函正本壹份、副本两份,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应密封,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供应商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未按文件规定提供的材料无效、不齐全的投标文件一律作废标处理。 十二、投标及开标时间 1、投标时间:2021年4 月13日至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靖江市农业农村局8楼办公室,范燕丰 联系电话:****-********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1年4月19日下午15:30。 地点:靖江市农业农村局9楼会议室(靖江市人民北路103号) 十三、违约责任:按江苏省人民政府(1995)6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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