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书院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书院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本项目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书院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聊城市江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 LCJSGC-2021-131
2、工程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书院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聊城东昌府区松桂大街南、博州路东、清平街北、奥森路西。
4、建设规模:该项目用地面积约计12.6万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约计1.98万平方米。停车场、防护绿地、公园及广场景观设计用地约计11.28万平方米。
5、计划总投资:项目拟投资3亿元(以最后的结算审计数据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1)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8个月。(开工日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完成日期)。
(2)设计周期: 本项目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概念性规划设计限定为10天,提供规划图规划及方案设计报建最终成果限定为20天,施工图最终成果限定为30天)。
8、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楼房单体、地下建筑、周边道路、排水、综合管线、消防、附属设施、景观造型、园林绿化(含喷灌系统)、道路(含路灯)、管线、铺装、水系、步道及园径、户外休闲设施、围墙工程、景观照明、建筑物泛光照明系统、背景音乐、室外标识、停车场、运动场等所有工程内容有关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图纸审查、方案图纸变更、设计调整变更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车库为人防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的一切内容,以及所有施工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10、质量要求:达到聊城市水城杯验收标准并满足招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及要求。
本次招标参照《东昌府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的管理办法(暂行)》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行业(至少包括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因政策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牵头人单位拟派总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不接受一级临时建造师)应持有注册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
(根据山东省《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53号)和《山东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建办市函(2017)798号)文件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但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一等次证明或聊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够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工程的证明)
3、施工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及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各方权利、责任、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可以等于3家);
(7)联合体牵头人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视为联合体成员所做出的法律行为,联合体成员对联合体牵头人做出的所有的法律行为均承担连带责任。中标费用的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收到的款项视为联合体成员收到的款项,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成员履行本合同中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负总责(包括项目管理内容、工作流程等)。如联合体牵头人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成员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3日00:00至2021年04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图纸等资料,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中心会员端
网址链接:
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01/lchy/login.aspx?ReturnUrl=%2flchy
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查看,以投标企业登录系统后下载的lczf格式的招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视频教程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栏目。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2、已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的投标人可直接进入该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3、未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的投标人登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员注册诚信入库,填写投标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确认、确认通过后即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网员注册要求详见网站右侧浮窗《建设工程诚信库入库指南》,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手续时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电子投标文件中从诚信库内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若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关联(链接)的诚信库内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改的,应对诚信库内相应的信息进行更新或修改后,再次打开电子投标文件重新关联(链接)诚信库内更新或修改后的相应信息。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评标,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浮窗“CA办理须知”。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或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诚信入库确认
(1)企业诚信入库办理流程严格按照中心《关于投标企业诚信库实行自动核验的通知》、《关于企业诚信入库网上办理的公告》的程序办理。投标企业诚信入库及信息更新均已实现网上自行提交、自动核验,投标企业无需到交易中心即可办理诚信入库。如投标企业咨询诚信库入库事宜,业务科室联系电话:****-*******/****-*******;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2)中标侯选人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聊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答疑澄清(通知)栏目,注意查收发送的有关信息。
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为施工单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机位二】(网址:http://120.224.28.53: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将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3)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监督机构:
1、监督机构名称:聊城市东昌府区招标投标信息服务中心
2、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建设工程科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文件下载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下载文件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3、投标企业如遇招投标业务系统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问题请咨询400-998-0000,软件技术支持:158*****889 186*****728
招标人: | 聊城市江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聊城市 | 地址: | 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 |
邮编: | 252000 | 邮编: | 252000 |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人: | 刘晓倩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cgyzb@126.com |
特别说明:
1、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通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
2、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后,各标段生成各自独立的保证金虚拟账号,投标企业须按各标段生成的虚拟账号分别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可采取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保函等方式进行。
3、“电子招投标有关注意事项” 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左侧“通知公告”栏目。
4、对于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工程类项目,在开标前可以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随时更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内填报投标信息时选择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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