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招标公告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田县国土资源局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QTFSCG2013-015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五、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01室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备注

1

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

1

60

需对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国有1块段价款评估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评估;

(3)、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外省评估机构需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八、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2、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

3、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工本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3年6月4日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等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银行账号:****************520 ;银行号: ********2355 。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6月4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6月4日9时00分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业务咨询: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人)联系人:黄万铁 联系电话:136*****330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青田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QTFSCG2013-015项目名称: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招 标 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人: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时间:二○一三年五月目录目录1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5一、项目概述5二、服务内容5三、服务要求5四、其它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81.1适用范围81.2定义81.3资金来源81.4合格的投标人81.5联合体投标81.6转包与分包81.7投标费用81.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81.9质疑和投诉81.10保密91.11特别声明92.招标文件92.1招标文件的构成92.2招标文件的澄清102.3招标文件的修改103.投标文件的编制103.1资信证明文件的组成103.2技术文件的组成103.3商务文件的组成103.4项目评分的组成103.5投标文件的格式103.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3.7投标报价113.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3.9投标保证金114.投标文件的递交124.1投标文件包装124.2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24.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124.4投标文件拒收125.投标无效情形126.开标和评标及定标136.1机构组成136.2各相关组织机构的成员136.3各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能146.4开标146.5评标156.6定标167.合同授予167.1资格后审167.2合同授予标准167.3追加采购货物167.4中标通知书168.合同签订179. 其他事项17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8一、通用合同条款18二、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6一、投标文件格式说明26二、资信证明文件格式271、资信证明文件外包装272、资信证明文件封面273、资信证明文件目录284、《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285、投标函29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307.1、授权委托书317.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318、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329、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210、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3211、投标人情况介绍321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3213、商务响应表32三、技术文件格式331、技术文件外包装332、技术文件封面333、拟投入于本项目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344、对公司人员资历结构及综合业绩证明表355、服务承诺书36四、商务文件格式371、商务文件外包装372、商务文件封面373、商务文件目录384、开标一览表395、商务报价明细表40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1一、评标一般规定41二、评标程序41三、评标纪律42四、评分办法42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QTFSCG2013-015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招标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五、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01室六、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备注1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项160需对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国有1块段价款评估▲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评估;(3)、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外省评估机构需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八、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方法:网上下载。2、下载地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3、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工本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九、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2、投标人应于2013年6月4日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等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银行账号:****************520 ;银行号:********2355。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3年6月4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6月4日9时00分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101号)二楼开标室(二)开标,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十二、业务咨询: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人)联系人:黄万铁 联系电话:136*****33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叶霏霏 联系电话:****-*******。青田县国土资源局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述分别对我县15个矿业权进行价款评估工作,并编制评估报告。(该15个矿业权具体明细详见附表)。二、服务内容1、对我县15个矿业权进行价款评估工作,按照价款评估要求,编制并提交评估报告,报告需通过评审、备案。2、中标人需对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国有1块段钼矿进行价款评估工作,具体要求与上述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相同。3、需对进行价款评估工作的采矿权编制模拟开发利用方案。三、服务要求1、在确定中标后,需在收到地质报告起30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按要求通过评审和备案。2、提交的评估报告纸质资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图件必须提供可编辑的CAD格式,文档必须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并提交各评审、备案等资料。3、按国土部门要求,对进行价款评估工作的采矿权编制模拟开发利用方案。4、在已完成价款评估工作的矿业权有偿出让之前,必须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因任何原因导致评估报告过期失效,中标人需无偿重新编制评估报告,并按要求通过评审和备案,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本次价款评估项目采取“先完成先支付,后完成后支付”的原则,若因招标方原因需取消部分评估项目,则最终按实际完成评估项目数量支付合同金额。6、服务期间,中标人都要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设置任何保密措施。7、中标人必须严格科学、客观、公平地开展价款评估工作,对提交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全面负责。8、按照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合同书上的条款履行中标人的所有义务。四、其它中标人在履约完毕并经验收后,招标人将对其服务态度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价,若经招标人评价为政府采购商品质量差、服务态度差的,招标人将暂不予以支付合同款,待纠纷解决后再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付。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2.1招标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1.3资金来源政府性投资资金1.4合格的投标人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2、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1.6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发布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3.1资信证明文件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3)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7)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8)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已是浙江省政府采购入库注册供应商则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原件。非注册供应商则提供上述复印件(不含下划线的复印件)的原件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原件进行现场核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则按无效标处理;(9)投标人情况介绍;(10)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11)商务响应表。3.2技术文件的组成(1)技术总报告书;(2)投标人资历和业绩(包括拟投入于本项目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一览表和公司人员资历结构及综合业绩证明表);(3)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服务承诺,也可以重新承诺优于或高于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服务承诺要求。3.3商务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商务报价明细表;(3)其它: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6.1投标有效期90天3.8.2投标文件的份数1.资信证明文件 1份,副本 4份;2.商务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3.技术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3.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4.3.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4.3.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9时00分4.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6.4.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二6.4.4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的资料第3.1条规定的相关资料6.5.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6.5.5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6推荐中标候选家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为:2家8.3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按项目完成个数分次付款8.4付款方式财政国库统一支付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黄万铁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地址:青田县国土资源局(青田县马鞍山路1号) 1. 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1.2定义1.2.1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3“投标人”系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1.2.4“监督机构”系指青田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招管办和采购办等。1.2.5“买方”系指招标人,“卖方”系指中标人。1.2.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活动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1.2.7“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与之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1.2.8“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1.2.9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3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合格的投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联合体投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转包与分包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8.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9质疑和投诉1.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预查、答复和处理。1.9.3质疑处理办法和相关格式详见《关于印发青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09〕74号)。1.10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特别声明▲1.11.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1.11.2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期十五天前向监督机构和招标人书面反映,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1.11.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视作认同本次招标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评审方式等);投标人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1.11.4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11.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 招标公告;(2) 招标需求;(3) 投标人须知;(4) 投标文件格式;(5) 合同主要条款;(6) 评标办法及标准;(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供各投标人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查询或浏览,招标人不予以负责。答复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供各投标人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查询或浏览,招标人不予以负责。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为使投标人准备报价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经监督机构批准可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tzfcg.gov.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的投标人,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3.1资信证明文件的组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技术文件的组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3商务文件的组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项目评分的组成略。3.5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已提供格式的须按格式填写。3.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6.1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自投标截止日算起。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7投标报价3.7.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7.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款、外置设备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培训、保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投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作调整。3.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3.8.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8.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应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3.8.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8.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9投标保证金▲3.9.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9.2保证金形式:电汇、 汇票、转帐。3.9.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9.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退还。3.9.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包装4.1.1投标人应按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三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1)采购代理机构:(2)招标编号:(3)包号: (若有) (4)投标文件名称:(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5)投 标 人:(6)投标人地址:(7)邮编:(8)“在xxxx年x月 x 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4.1.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4.2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4.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4.3.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4投标文件拒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3)包装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4)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5)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无效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5.1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服务成果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5.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5.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6.开标和评标及定标6.1机构组成本次招标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相应的招标组织机构:监督小组和评标委员会。6.2各相关组织机构的成员6.2.1监督小组:由监督机构等部门组成。6.2.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应占评标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设主任或组长一名,从招标人代表之外的专家中推荐产生,负责主持评标具体工作。6.2.3其他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开标大会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6.3各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能6.3.1监督小组:对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6.3.2评标委员会:(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检查、汇总、分析和比较,并做好记录;(2)对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投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3)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4)对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5)推荐预中标人名单,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标报告。6.3.3其他工作人员:(1)主持人:主持开标大会全过程工作,宣布开标、评标结果等;(2)唱标人:宣读并拆封开标一览表;(3)记录人:按进程予以详实记录,对采购现场出现的争议及其解决情况等应予客观反映。采购记录应由记录人和监督小组签字确认后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存档备查。6.4开标6.4.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3.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第4.3.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6.4.2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6.4.3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启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文件;(6)评标委员会对资信证明文件和技术标进行评审并宣布结果;(7)当众开启商务标,公布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审核并打分;(10)按评标办法中的要求计算出各投标人得分,并按得分高到低进行排序;(11)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12)主持人公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宣布评标结束。6.4.4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评标6.5.1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5.2评标程序(1)招标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全权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6.5.3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5.4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2)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4)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6.5.5评标办法 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6.5.6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6定标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见前附表。7.合同授予7.1资格后审7.1.1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列出的标准,审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7.1.2如果通过审查,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中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授予合同,并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能否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7.2合同授予标准7.2.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的中标候选人。7.2.2招标人原则上应当按照排名顺序确定为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 不违反国家法律前提下,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服务成果在完全能够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低于排名第一的20%(含)以上的;(3) 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7.2.3 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有本须知7.2.2条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重新组织招标。7.3追加采购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7.4中标通知书7.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7.4.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未复将视为同意。项目如有质疑或投诉等情况,预中标公示期可适当延长,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将在预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发出。7.4.3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并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7.4.4未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3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8.合同签订8.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8.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8.3付款条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8.4付款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 其他事项 9.1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和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凡属招标文件未规定内容将根据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9.2 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文件规定服务类收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一、通用合同条款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投标报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在正确、完整地履行协议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价格。1.2 “附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承担与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1.3 “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供的范围。3. 规格及技术参数3.1 中标人所提供服务成果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并详细说明技术指标的偏离及其他招标文件未说明的技术参数。3.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技术资料4.1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供使用相关资料及其他伴随服务资料。4.2 没有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由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5. 知识产权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6. 无产权瑕疵条款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拥有完全所有权完全属于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中标人所交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没收违约金,中标人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7.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7.1 履行时间:详见合同文本。7.2 履行方式:详见合同文本。7.3 服务地点:详见合同文本。8. 合同验收8.1中标人合同验收前应对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作为招标人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成果的主要依据。8.2招标人应认真组织验收,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或是相关技术规格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符的,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反映。8.3验收:8.3.1自行验收:中标人在履行服务完毕后,招标人于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对服务成果进行检测,检测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有关全部资料。8.3.2专业验收:招标人也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服务成果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8.3.3招标人没有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如因此造成付款推迟十五个工作日,并没有正当理由书面向中标人提出的,视为已验收合格处理。8.4招标人根据上述第9.3条规定进行验收,并不能免除中标人根据本合同质量保证条款规定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9.付款9.1付款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结算货款时,中标人须提供验收单和正式的税务发票,发票金额要填全额。9.4本合同的货币单位以人民币付款。9.5由于中标人没有及时向招标人递交验收单要求支付合同款时的任何责任不由招标人负责。10. 结算中标人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及履行其他义务。招标人按照本合同条款第10、11条规定进行结算,结算后中标人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招标人:⑴正式税务发票;⑵招标人至少二名代表签署验收意见和招标人主要负责人已签署付款意见的付款结算单;⑶中标人出具的检验证书;⑷其它。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招标人提供服务。11.2中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如中标人提供本身质量保证期超过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期限以上的,要根据中标人提供质保期执行。在质保期内发现服务成果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中标人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须按售后服务要求进行维修,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中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的造成相应损失。11.4在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服务成果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违约行为12.1中标人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⑴逾期履行服务,不可抗力除外;⑵提供服务成果等跟招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存在着不符,并私自降低服务质量等;⑶本次服务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⑷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⑸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伴随服务;⑹没有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提供质量保证期;⑺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12.2招标人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 ⑴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中标人交付的服务成果或逾期延迟验收;⑵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13. 违约责任13.1中标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第13.1条的,将受到以下制裁:⑴违反本合同条款第13.1条第⑴款时,中标人应按合同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为止。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款的百分之五。其中违约金由招标人从应付款中扣除。⑵违反本合同条款第13.1条第⑵款时;一是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服务成果。而中标人愿意更换服务成果但逾期履行而造成交付延期的,则按中标人逾期交付处理;二是中标人拒绝更换服务成果的,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三是招标人也可以有权拒绝接受服务成果,招标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追加中标人承提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⑶违反本合同条款第13.1条第⑶-⑹款时,招标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追加中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⑷因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招标人单方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中标人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超出违约金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2招标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第13.2条的,将受到以下制裁:⑴违反本合同条款第13.2条时,招标人应按货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货款的百分之五。⑵中标人可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加招标人承提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14.违约终止合同14.1在招标人对中标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本合同:⑴如果中标人末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或在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所需服务成果。⑵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⑶如果招标人认为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当中或实施合同后发现串标行为。为此,定义如下:“串标行为”系指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各方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14.2对于因合同违约及招标过程中发现有串标行为、或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投标人,自被发生(发现)之日起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青田县政府采购市场参与竞争。15.税费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中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中标人负担。16.转让和分包除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中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也不得对本合同实施分包。17.质量抽检招标人有权对本次服务成果进行随机抽检,中标人对此应予以配合。招标人抽检时将随机取样送至其权威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确实有质量问题的,因检测而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检测结果显示没有质量问题的,因检测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招标人双方协商解决。18.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鉴证方进行鉴证后立即生效。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鉴证方鉴证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⑴合同清单和分项价格表。⑵服务内容。⑶中标人报价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⑷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⑸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8.4投标人投标时,可对本合同条款未约定事项作出承诺或作出优于上述条款约定的承诺。18.5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 二、政府采购合同指引合同编号:QTFSCG2013-015项目名称: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合同名称: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招标编号:QTFSCG2013-015甲方: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人)乙方:(中标人)1. 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项目的招标结果,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报告(包含国有1)项目承担单位,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和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2. 合同文件2.1 本合同条款和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人在询标时的书面承诺; 2.4 服务承诺;2.5 投标文件;2.6 乙方提交的投标函;2.7 会议纪要;2.8 招标文件;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先后顺序为准。3. 合同的范围,服务时间、地点及方式。3.1 合同范围: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包含国有1)。3.2 服务时间: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3.3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 合同条款及特别条款4.1 服务期间,乙方都要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所有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设置任何保密措施。5. 工作任务5.1 在确定中标后,需在收到地质报告起30日内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按要求通过评审和备案。5.2 提交的评估报告纸质资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图件必须提供可编辑的CAD格式,文档必须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并提交各评审、备案等资料。5.3 按国土部门要求,对进行价款评估工作的采矿权编制模拟开发利用方案。5.4 在已完成价款评估工作的矿业权有偿出让之前,必须继续提供技术支持,因任何原因导致评估报告过期失效,中标人需无偿重新编制评估报告,并按要求通过评审和备案,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5 本次价款评估项目采取“先完成先支付,后完成后支付”的原则,若因招标方原因需取消部分评估项目,则最终按实际完成评估项目数量支付合同金额。5.6 服务期间,中标人都要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服务,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对提出问题的解决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所有成果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设置任何保密措施。5.7 中标人必须严格科学、客观、公平地开展价款评估工作,对提交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全面负责。6. 违约行为6.1 乙方有下列行为将视为违约:⑴逾期提交资料及延迟提交资料,不可抗力除外。⑵提交的资料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等跟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存在着不符,并私自降低货物(服务)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质量等。⑶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⑷不履行服务承诺及相关的伴随服务。⑸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6.2 甲方有下列行为将视为违约: ⑴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交的资料或逾期延迟验收。⑵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7.违约责任7.1 乙方必须严格科学、客观、公正、全面地开展价款评估工作,对提交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全面负责。否则除按7.2、7.3处理外,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7.2 若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交价款评估报告的,每次核减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7.3 乙方若故意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拒付全部合同费用,并终止合同履行。同时,甲方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并由省国土厅和县采购办按有关规定执行处罚。8.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8.1. 费用支付:采取“先完成先支付,后完成后支付”的原则,若因招标方原因需取消部分评估项目,则最终按实际完成评估项目数量支付合同金额。8.2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小写为。详见价格明细表:序号矿业权价款评估项目单价(万元)小写大写1青田县石溪乡国洋村风水鸟山砖瓦用页岩矿2青田县温溪镇寺下村外坑岩门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3青田县温溪镇林岙村狮子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4青田县瓯南街道陈学村圣公旨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5青田县船寮镇船寮村小洋龙潭湾山(凝灰岩)矿6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上护山(凝灰岩)矿7青田县东源镇五星村朱官筐山(凝灰岩)矿8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凝灰岩)矿9青田县腊口镇上京村龙湾山(凝灰岩)矿10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坑围块段钼矿11青田县兴安萤石矿12青田县北山镇第二坪村高岭土矿13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山块岩降山饰面用花岗岩矿14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15青田县东源镇东坑口辉绿岩矿16(附加)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国有1块段钼矿合计9.合同生效9.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两份报送监督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单位名称类别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地址青田县马鞍山路1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以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招标人查找不到有效文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投标人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二、资信证明文件格式1、资信证明文件外包装(格式)投 标 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编号: 包号: (若有)投标文件名称: 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地址: 邮编: “在xxxx年x月 x 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2、资信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资信证明文件正本或副本招标编号:包号:(若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年 月 日 3、资信证明文件目录(格式)资信证明文件目录1、《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8、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9、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10、投标人情况介绍11、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12、商务响应表4、《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网络打印为准)格式略 5、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1.招标文件规定的资信证明文件份,副本份。2.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正本份,副本份。3.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格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单位名称: 地址: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章) 日期:年 月日7.1、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为(投标人全称) 的法人代表代表本公司授权 (姓名和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 )的合同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发日期: 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1、全权代表人工作单位:职务: 身份证号码:性别: 年龄:2、委托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经济性质: 注册资金: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说明:1.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3.全权代表人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并将此委托书提交给对方作为合同附件。7.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格式略) 8、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格式略)9、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格式略)10、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格式略)11、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略)12、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格式略)13、商务响应表(格式)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售后技术服务要求交付时间及地点付款条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 三、技术文件格式1、技术文件外包装(格式)投 标 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编号: 包号: (若有)投标文件名称: 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地址: 邮编: “在xxxx年x月 x 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2、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技术文件正本或副本招标编号:包号: (若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年 月 日 3、拟投入于本项目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序号名称姓名职称持何种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从事本工作时间1项目负责人2技术人员3456▲注:1.本表所有人员各类证书复印件附本表后面;2.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它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3名及以上,具有中级职称。3.人员资格要求按该行业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持证上岗。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日4、对公司人员资历结构及综合业绩证明表名称: 投标人人员总数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合计备注小计高级中级初级人数为本项目调置机构与人员配备简述公司业绩描述注:公司综合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合同复印件、检验证书等。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日5、服务承诺书招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日 四、商务文件格式1、商务文件外包装(格式)投 标 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编号: 包号: (若有)投标文件名称: 商务文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地址: 邮编: “在xxxx年x月 x 日x时x分之前不得启封”2、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文件正本或副本招标编号:包号: (若有)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年 月 日 3、商务文件目录(格式)商务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2、商务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人服务期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注: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款、外置设备运输、装卸、保险、税金、培训、保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投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不作调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日 期:5、商务报价明细表(格式)序号名称单位单价备注1青田县石溪乡国洋村风水鸟山砖瓦用页岩矿2青田县温溪镇寺下村外坑岩门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3青田县温溪镇林岙村狮子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4青田县瓯南街道陈学村圣公旨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5青田县船寮镇船寮村小洋龙潭湾山(凝灰岩)矿6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上护山(凝灰岩)矿7青田县东源镇五星村朱官筐山(凝灰岩)矿8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凝灰岩)矿9青田县腊口镇上京村龙湾山(凝灰岩)矿10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坑围块段钼矿11青田县兴安萤石矿12青田县北山镇第二坪村高岭土矿13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山块岩降山饰面用花岗岩矿14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15青田县东源镇东坑口辉绿岩矿16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国有1块段钼矿合计注:1、报价明细表作为投标总报价不可或缺的附件,每项报价一旦确定,将严格按报价明细表签订合同与结算。2、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报价必须与投标总报价相一致,否则评标时,若报价明细表中合计报价高于(或低于)投标总报价的,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日 期: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评标一般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项目公开招标的评标。第二条成立组织机构:本次招标设立相关的招标组织机构:项目采购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评标委员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第三条对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时,应首先由投标人确认其投标书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监督人员依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核查各投标人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和投标书的签署等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由唱标人启封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书;但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无效投标书不予启封。第四条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监督机构在场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产生。第五条定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报价得分高低确定第一候选中标人、第二候选中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相同者以总报价低者排前面,投标总报价和得分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序。2.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约的;或因违纪行为被废除授标的,招标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六条评标要素:1.本项目评标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⑴服务承诺;⑵商务投标书报价合理性。二、评标程序第七条评标程序1.检查标书的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2.拆封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评审。3.商务唱标。4. 投标人确认唱标结果。5.评标委员会计算商务得分。6.评标委员会对商务得分进行排序。7.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中标人。8.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结果报告书。第八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前二名作为第一、二候选中标人。三、评标纪律第九条评标纪律1.开标和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2.遵守回避制度,凡参加开标会的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遇到需回避的情形,主动申请回避。3.评委必须公平、公正评标。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标。4.评委在评标开始前,应关闭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5.评委在评标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标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6.对有关评标的情况严格保密,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标结果。7.评委在评标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委,评委应自主发表见解,根据计分办法推荐中标人。8.及时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违法块规行为和不正常现象。9.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0.配合采购机构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1.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⑴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⑵在知道自己为评委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⑶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⑷在评标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计分办法进行评标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第十条注意事项1.所有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签到。2.按照会议议程进行各项活动,不迟到或提早退场。3.除评标会议有关的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会场。四、评分办法第十一条商务评标分值为100分。 1、评标基准价:进入商务标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平均价。 2、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N×100(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N=2,投标报价低于或者等于评标基准价时,N=1,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3、按照投标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者以总报价低者排前面,投标总报价和得分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序。4、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基准价为依据。评标基准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若出现项目漏报,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附表:青田县15个矿业权价款评估明细表序号拟设矿点名称矿种暂定生产规模(万吨/年)暂定开采年限(年)参考矿区范围(平方公里)备注采矿权1青田县石溪乡国洋村风水鸟山砖瓦用页岩矿砖瓦用页岩10100.032新设采矿权2青田县温溪镇寺下村外坑岩门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20100.039新设采矿权3青田县温溪镇林岙村狮子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20100.043新设采矿权4青田县瓯南街道陈学村圣公旨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20100.029新设采矿权5青田县船寮镇船寮村小洋龙潭湾山(凝灰岩)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20100.038新设采矿权6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上护山(凝灰岩)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20100.0328新设采矿权7青田县东源镇五星村朱官筐山(凝灰岩)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20100.0385新设采矿权8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凝灰岩)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20100.0252新设采矿权9青田县腊口镇上京村龙湾山(凝灰岩)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20100.0337新设采矿权10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坑围块段钼矿钼50.1879老矿山11青田县兴安萤石矿萤石(普通)10.2177老矿山12(附加)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国有1块段钼矿钼矿0.1589空白地带探矿权13青田县北山镇第二坪村高岭土矿高岭土0.9314青田县瓯南街道郑坑下村山块岩降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饰面用花岗岩0.3815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屿山饰面用花岗岩矿饰面用花岗岩0.7616青田县东源镇东坑口辉绿岩矿饰面用辉绿岩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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