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云南安宁市连然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市]云南安宁市连然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连然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21】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21年美丽县城建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种植常绿乔木,在绿化带内种植灌木球,丰富道路绿化景观空间层次感;新建立体绿化机动车隔离栏进行软隔离;对沿线道路交通节点进行绿化景观打造等工程内容。
2.2 招标范围:
安宁市连然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所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864万元
招标规模:*******元
2.4 资金来源:2021年美丽县城建设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2.5 项目实施地点:连然街道办事处连然街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①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②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合法注册企业,且具有良好的资金管理、施工管理组织且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单独完成过至少2(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②人员配备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7人、施工工人不得少于20人;
③施工机械设备: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同时,投标人还必须出具一份承诺书,说明当业主为满足施工质量和工期或安全等方面原因要求增加机械设备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按时需求进场到位;
④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资质证书、证件、涉及到本项目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提供相关承诺);
⑤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相应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聘用人员,不得兼职、挂职,中标后接受招标人核查,合同签订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持相关岗位证书及劳动合同到场签订合同,若招标人核查后,认为拟派本项目的相应人员存在兼职、挂职的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按要求到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提供相关承诺)。
⑥其他承诺:a、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材料、设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提供相关承诺);b、在项目开工前,应由招标人、监理及投标人对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材料、设备进行共同确认,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材料设备方可进行采购用于本项目,若未经确认的材料、设备招标人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相关承诺);c、中标后直至项目竣工前,招标人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复检,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就此违约责任向投标人追偿造成的一切损失,对未完的工程有权重新选择新的施工单位,且由投标人承担所带来的损失(提供相关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13 11:08 至 2021-04-2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12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开标规定等: ①在线远程解密:本项目可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投标人》,若因投标人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现场开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地点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3楼),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解密投标文件,也未进行在线远程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④为响应《安公易〔2020〕3号-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内控实施方案》及做好开评标期间疫情防护工作,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填写完整、盖章齐全的《疫情期间工作证明》、《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及《扫黑除恶承诺书》入场。格式详见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正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金晖路宁湖大厦、安宁市兴屯区物管楼三楼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珍泉路中央华冠座12楼
招标联系人:蒋祁、敬国卿
招标代理联系人:贾晓华
招标人联系电话:137*****313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7*****683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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