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公安局沙洋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沙洋县公安局沙洋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沙洋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SCG-2021-SY00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沙财采计(2021)305号
3、项目名称:沙洋县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0(万元)
6、最高限价:5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手机取证设备和介质取证设备(硬盘等取证)。
8、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所需内容;(提供营业执照、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近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分别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3、方式:
现场领取,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前来报名,供应商的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上述资料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沙洋县公安局
地址:沙洋县荆河路5号
联系方式:139*****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睿
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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