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煤1招标公告

混煤1招标公告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所属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煤进行电子专场交易,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一、交易时间

2021年4月14日14:00-15:00。

二、交易资格

凡具备煤炭销售资格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采购交易。参加交易的供应商必须为内蒙古当地注册企业。

三、成交规则

按照优先价格低、其次数量大、最后随机摇签”的顺序进行排列。

四、煤炭质量标准(表一)


采购

单位

煤种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Kcal/kg)

全水 (%)

干燥基灰分 (%)

干燥基全硫(%)

粒度(mm)

灰熔点(℃)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混煤1

5000

<15

<25

<1.0

0-100

≥1400

混煤2

4300

<25

<25

<1.0

0-100

≥1200

煤泥

3500

<30

<30

<1.5

0-100

≥1200

五、2021年4月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煤交易煤种、采购量及拦标价:

2021年4月份拦标价及采购量(表二)


交货地点

煤种

热值(大卡/千克)

最高限价

(元/吨)

最小提报量(万吨)

最大提报量(万吨)

采购量

(万吨)

运输方式

丰镇站

混煤1

5000

500

1

1

1

火车

运输

丰镇站

混煤2

4300

413

1

3

3

火车

运输

丰镇电厂煤场

煤泥

3500

246

1

2

2

汽车运 输

备注:1、结算依据以电厂化验结果为准。

2、烟煤为到站交货或到厂交货,火车运输交货地点为丰镇站,汽车运输交货地点为丰镇电厂煤场,拦标价为一票到厂(站)含税价。

六、要求

(一)每日供煤量按电厂实际需求为准。

(二)合同执行期内,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调整价格。

(三)交易商需缴纳保证金(汇款附言标明投标报单编号并注明“燃料招标采购保证金”),混煤1保证金为25万元,混煤2保证金为30万元,煤泥保证金为24.6万元。交易商需在2021年4月14日11:00之前缴纳保证金。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电力支行

账号:150*****6780241

(使用建设银行网银,往我公司账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请进入建行网银后选择其他银行,然后输入开户行、账号信息,汇款后请与开户行联系,要求开户行手工点出。)

(四)煤质质价考核、兑现率考核办法详见合同模板。

(五)保证金详见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线上招标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

(六)在供供应商连续参与招标也可用等额的未支付煤款部分作为保证金。

(七)单一煤种三家及三家以上供应商投标为中标,低于三家供应商投标采取议标方式,议标供应商需在4月14日17:00前提交供货确认函和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议标数量×0.2元/吨),否则视为不接受议标。中标和接受议标的均属于成交。

(八)中标结果在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后,中标供应商需在4月14日17:00前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成交数量×0.2元/吨)。

(九)交易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国能互通内蒙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鄂尔多斯市天骄路支行

账号:150*****664********0

缴纳服务费需备注煤种和数量。

(十)成交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数量×成交价格×5%,单笔最多30万元)。

1.交易商选择弃标。

2.交易商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交易服务费。

3.电煤供应宽松时期连续5天或供应紧张时期连续3天不按发电企业调运要求供应的。

(十一) 履约期限内,若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兑现率低于90%(不含90%)的,从最终结算煤款金额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单合同最大30万元),若结算煤款金额不足合同总金额的5%,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二)由电厂收取保证金,并由电厂负责管理。

(十三)保证金在中标或议标成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

以虚假手段获取交易商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报价作废。如交易商违法,以法律部门的最终处理结果为准。

八、合同履约执行期

2021年4月份合同期:从2021年4月15日0:00起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24:00止。

供应商在参与招标、保证金缴纳及竞标、竞价等事宜存有疑义,可及时联系北方公司燃料管理部咨询 (郑远150*****611),如所参与的电厂有未按公告内容执行的违纪行为,可向该电厂纪检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 固话****-******* 手机138*****598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燃料管理部。

监督电话:****-*******

监督电子邮箱:

内网jubao_ranliao@kjl.nupc.com.cn;

外网jubao_ranliao@126.com

附件1:********/****************3.doc" target="_blank">丰镇3500大卡模板1.5硫(煤泥)模板.doc

附件2:********/****************2.doc" target="_blank">丰镇4300大卡1.0硫不考核水低灰熔点模板.doc

附件3:********/****************8.docx" target="_blank">丰镇5000大卡1.0硫考核水高灰熔点模板.docx

附件4:********/****************4.docx" target="_blank">保证金管理办法.docx

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发电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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