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柘皋镇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
询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柘皋镇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
采 购 人:巢湖市柘皋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安徽聚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21年4 月
目录2
1、工程说明7
2、招标范围及工期7
3、资金来源7
4、合格的投标人7
5、踏勘现场7
6、投标费用及其它条款7
(二) 招标文件8
7、招标文件的组成8
8、招标文件的澄清8
9、招标文件的修改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12、投标文件格式10
13、投标报价10
14、投标货币14
15、投标有效期14
16、投标担保14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4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5
20、投标文件的提交15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5
22、迟交的投标文件16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
24、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16
(五)开 标16
25、开标16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废标条款17
(六)评 标18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8
28、评标过程的保密18
29、资格后审18
30、投标文件的澄清18
3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8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9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9
33.3.1 技术部分评审19
33.3.2 商务部分评审20
(七)合同的授予21
34、合同授予标准21
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1
36、中标通知书21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1
38、履约担保22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22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图纸24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2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41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42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42
(2)项目建造师简历表44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44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45
第六章 资格后审51
1、资格后审说明51
2、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条件、方法51
3、资格后审结论51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52
一、柘皋镇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询价公告
安徽聚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巢湖市柘皋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柘皋镇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1AHJZ009
2、项目名称:柘皋镇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
3、项目单位:巢湖市柘皋镇人民政府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5、项目预算:约18万元
6、项目工期:20日历天
7、工程质量: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电气施工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办法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8:00至2021年4月18日下午17:30
2、询价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到安徽聚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1年4 月 19日15:00
2、询价地点:巢湖市柘皋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4 月19日15:00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巢湖市柘皋镇人民政府
地址:巢湖市柘皋镇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8*****535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聚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凤凰山街道幸福巷27号2层
联系人:孔工
电话:189*****872
(一)、须知前附表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1.1 | 工程名称 | 柘皋镇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 | |
2 | 1.1 | 建设地点 | 巢湖市 | |
3 | 1.1 | 建设规模 | 柘皋镇滨河家园一期安置房临时供电接电安装工程,本工程控制价为176538.55元 | |
4 | 1.1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
5 | 1.1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6 | 2.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内容 | |
7 | 2.2 | 工期要求 | 20日历天 | |
8 | 3.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9 | 4.1 |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建造师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并不得同时担任其它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10 | 4.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1 | 13.1 | 工程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
12 | 15.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13 | 16.1 | 投标担保金额(不采用) | 人民币/元整(不采用) | |
14 | 5.1 | 踏勘现场 及招标答疑 | 自行踏勘现场,对招标文件和图纸的疑问于2021年4月18日 17 时前书面送至安徽聚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872),由招标人书面进行统一答疑 | |
15 | 17.1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接受 | |
16 | 18.1 | 投标文件份数 | 1份正本,2份副本 | |
17 | 21.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 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9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 |
18 | 25.1 | 开标 |
| |
19 | 33.4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 |
20 | 38.3 | 履约担保金额 | 合同约定 |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资格后审合格条件标准。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必要时招标人配合、指引,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招标文件费、图纸及清单400 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本项目约定由中标单位按标准支付。投标人应将招标代理服务费考虑到投标单价和总价中,不单独列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
6.4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7〕86号)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本项目约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标准支付,投标人应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考虑到投标报价的单价与总价中,不单独列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
6.5专家评标费用1200元,中标后由中标人向代理公司进行支付(无票)。
6.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图纸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六章 资格后审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答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安徽聚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送达或签收)给予确认,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未按时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送达或签收)给予确认,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未按时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共二部分组成。
11.2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技术部分
11.2.1.1投标人情况
(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2)********.html#_Toc********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企业相关证件;
11.2.1.2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3)劳动力计划表;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计划;
(10)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1.2.1.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其他人员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商务标章节要求为准):
错误!未找到目录项。(15)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1. 计价依据
13.1.1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
13.1.2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属不可竞争费率,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
建筑工程 | 装饰装修工程 | 安装工程 | 市政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 | 仿古建筑工程 | ||
环境保护费 |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 1.0 | 1.0 | 0.9 | 0.7 | 0.5 | 0.8 |
文明施工费 | 4.0 | 3.6 | 2.8 | 3.0 | 2.0 | 1.8 | |
安全施工费 | 3.3 | 3.1 | 2.4 | 2.1 | 1.8 | 1.6 | |
临时设施费 | 6.1 | 5.8 | 4.6 | 3.5 | 3.2 | 2.8 |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中挖或填土石方量大于5000m3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应费率乘0.6系数。 |
13.1.3本工程取费标准见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
13.2工程造价确定
13.2.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3.2.2本项目计税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13.2.3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13.2.4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13.3.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13.3.1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如下: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合肥市相关管理规定;
(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3)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6)招标人对项目其他相关要求文件。
13.3.2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13.3.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和核对,发现问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13.3.4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不可竞争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13.3.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有要求的,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13.3.6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应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工程招标范围一致。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应当完整、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全面,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
13.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3.4.1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如下: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2018版安徽省配套计价定额;
(4)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合肥市相关规定;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7)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8)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9)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合同执行期间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
(11)其他相关材料。
13.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13.4.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合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13.4.4分部分项工程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投标人承担的的风险费用。
13.4.5措施项目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第13.4.1条编制依据确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
13.4.6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排污费)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13.4.1条编制依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调整。
13.4.7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3)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13.4.1条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13.4.8税金(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执行《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号)第一条规定,按照9%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9%)。
13.4.9投标报价编制注意事项
(1)除甲供材和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由投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等一切应有费用;
(2)结算时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3)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4)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答复;
(5)招标人对异议或修正要求应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应进行修正并重新公布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6)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招标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7)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在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范围一律不予调整;
(8)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9)专家评标费用1200元,中标后由中标人向代理公司进行支付(无票)。
(10)涉及安全防范设施的设备、材料由建设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推荐,并报建设单位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备案,经公安机关组织的安防建设方案评审通过后施工安装。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证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现金形式,袋装密封提交。
16.3对于未能完全按16.2款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现场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按本须知37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足部分由中标人采用转帐形式自投标单位帐户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按38.1款要求补齐。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6.6.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6.6.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17.1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投标人替代方案。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无效。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一律用A4纸沿左侧装订成册。
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19.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
(2)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3)招标工程名称;
(4) 2021年4月19日15:00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4除了按本须知第19.2款和第19.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6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层投标文件封面、外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1不采用,实行资格后审。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 开标程序:
25.3.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5.3.2由招标人委托监督部门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3.3各投标人必须现场提交下列材料供资格后审原件,其余相关原件招标人中标后备查(投标文件装订外另行提供):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除随投标文件密封外,需单独另备一份现场提交)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上述证件和材料不能当场全部提供或提供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4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将技术部分拆封外包装,送交评委会评审;技术标评审合格的单位拆封“商务部分”外包装,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总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送交评委会评审。
25.3.5 全部评标工作结束后,现场宣布评审结果。
25.3.6 招标人代表致词。
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无违背招标文件精神的,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5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6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4投标人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26.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6.1.6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25.3.3款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或所提供证件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26.1.7投标人递交2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6.1.8商务标正本中出现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报价的;
26.1.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18.1条规定;
26.1.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26.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
26.2.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2.2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的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26.2.3“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任一部分被评定为废标的,整个投标为废标;
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况;
26.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 开标审查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1详见25.3.3条。
3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文件是否明显不符合现行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3)投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项目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投标人是否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等行为;
(6)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7)投标人能否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
(8) 投标文件是否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33.3.1.1对投标人的工期保证措施及项目班子进行评定,评定内容详见11.4规定。
33.3.1.评定的内容如有一项缺项的视为技术标评定不合格;如有一项或几项不合理、不详尽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技术标的评定结果。
33.3.1.3凡是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合格或技术标经评审未通过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商务标评标。
33.3.2.1 商务标评审
一、控制价
本工程控制价为176538.55元。
二、初步评审
商务标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的,应作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任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同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者任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3)不同投标文件之间,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存在相同错误;
(4)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任意一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者总承包服务费高于招标文件规定计取标准,或者零星工作项目的计量单位或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5)任意一项清单的综合单价投标利润率低于0;
(6)各类计算错误的绝对值累计超过投标总价1%;
(7)投标文件中存在下列情形时可予以修正,但须经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时,作废标处理。
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仅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仅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②各类计算错误的绝对值累计不超过投标总价1%。
(9)存在串标、弄虚作假投标行为;
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1)定标原则: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比较,以最低价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并列排序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
33.4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前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特殊情况下可推荐1-2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3.5 招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金时,招标人可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确定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33.6中标人投标报价为中标价,亦为合同工程造价。
33.7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4.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5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6.2 有关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3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
37.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8.1合同协议书签署前5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8.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 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工程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详见前附表第7项。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会审记录 (6)工程量清单 (7)招标文件
3、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
3.2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相关标准规范;
4、图纸:开工前提供施工图六套,未经建设单位允许图纸不得转借: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的职权: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见监理合同)涉及到工程造价增加和工期延误工作,监理工程师审批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5.2建设单位派驻的工程师,代表业主行使职权,对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量进行认定。
6、项目经理(建造师):中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原则不予变更。
7、建设单位工作
7.1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搭临时设施等由施工单位自理;
7.2建设单位协调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入工作,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施工单位联系,其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
7.3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按措施费列入投标报价,由中标单位组织实施;
7.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了解;
7.5由建设单位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质量监督书,需施工单位办理的必须配合,施工单位交纳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7.6因施工单位施工不当造成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含文物保护)古树名木的损坏,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8.施工单位工作
8.1每周五向建设单位提供经监理工程师认定的当周工程进度报表及下周工程计划表
8.2提供建设单位现场办公室一间,监理办公室一间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开工前五日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9.2工期未经建设单位认定的客观原因一律不得停工、顺延工期
四、质量与验收
10.执行施工合同标准条款
五、安全施工
11.执行施工合同标准条款
六、合同价款及其支付
1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12.2变更工程的价格确定
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材料价格按同期《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计算,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确认后执行。
12.3工程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后审计完毕支付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13、工期
13.1乙方必须按中标总工期完成该工程,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按1000元/天进行奖励。总工期每推迟一天,甲方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
14、工程保修
14.1本工程所有施工内容保修期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或工程签字移交之日算起。
15、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15.1有关部门对项目的各项批文;
15.2国家和安徽省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
15.3施工图及有关说明;
15.4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15.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另行确定。
七、补充条款
1、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申报公安(消防)验收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甲方保卫部门负责人签证后计入决算。
2、本工程中涉及安防工程的,必须有具有安全防范资信等级的单位来施工。若中标人不具有安全防范资信等级的可以分包给具有安全防范资信等级的单位施工,在签订合同时要向招标人提供具有安全防范资信等级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分包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3、签订合同时,对于涉及营业场所部分工程时,必须承诺在夜间施工,并不影响次日的正常营业。
4、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若经发现将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对已经施工完毕的工程内容不予结算。
5、中标人要如实办理工程决算,不得高估冒算,若决算核减率超过决算审报价的10%,则该工程审计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支付,具体数额按招标人与审计单位所签定的协议为准。
6、中标单位要如实办理工程决算,不得高估冒算,若中标单位结算审计时核减额超过送审价10%的,则该工程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具体数额按招标人与审计单位所签订的协议为准。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图纸一、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招标人提供本工程施工的全部图纸,请各投标人自行核对,如图纸不全或不详,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因图纸不全或不详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目 录
(一)投标授权书
(二)投标函
(三)投标函附件
(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一)投标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某项目招标活动(项目编号:某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 期:年月日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式);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及联系方式即可。
(二)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接受上述文件要求,并对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无异议。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按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日历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13、我方承诺:
(1)我方投标并中标后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交纳相关税费(本条只适用于外地建安企业)。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
(3)我方已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进行认真复核,确认无误,中标后不再另行调整。
(4) 我方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14、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 _月_ ___日
(三)投标函附件
其他(如有)
(四)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书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报价(小写):
(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电子签章)
编制人:(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或电子执业章)
编制日期:
(一) 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合同文件、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等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施工期内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4.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5.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6.本报价的币种为 人民币 。
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二)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计 | |||||||
(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计 | |||||||
(四)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
3 | 不可竞争费 |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2 | 工程排污费 | ||
4 | 其他项目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 | ||
工程造价=1+2+3+4+5 |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 | 工程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 暂估价 | ||||||||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额 | 定额项目名称 | 定额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综合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综合费 | ||||||||
人工单价 | 小计 |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暂估 | 暂估 | ||||||||
其他材料费 | - | - | |||||||||||||
材料费小计 | - | - |
(七)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八)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九)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合 计 |
(十)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十一)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
合 计 | |||||||
(十二)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元) |
一 | 人工 | ||||
人工费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费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费小计 | |||||
合 计 |
(十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十四)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金额(元) |
1 | 增值税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 |||
合 计 |
(十五)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十六) 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十七) 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 投标单价 | 备注 |
(十八) 降低投标报价说明、证明材料
1、本项资料格式不作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本项资料包括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它方面有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该页可放置在资格审查卷: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中。
(十九) 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投标单位认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该页可放置在资格审查卷: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中。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目 录
(一)通过认证情况,企业财务状况,机械设备配置等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三)拟分包情况:如有,自行描述。
(四)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和目录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六)其他内容:如有
(一)通过认证情况,企业财务状况,机械设备配置等(如要求,按技术标评审条件要求提供相应内容)
按技术标评审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财务报表、设备采购发票的扫描件,格式自拟。
技术标评审条件未要求的本项可以不提供,注明本项目无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5) 主要施工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招标工程项目}工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 |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建或 已 完 | 工程质量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分包人名称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 要 内 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 |
注:如投标人未提供本表或未在上表填写,视同投标人不采取分包方式。
(四)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格式自拟(如有)
如投标人未提供本表或未在本表填写,视同投标人本项目无上述情况。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 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 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六)其他内容:如有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增加相关内容,如无,本节可以不附。
第六章 资格后审1.1本着有利于投标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科学、择优”原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2.1资格后审的合格标准、条件(附表1)
2.1.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除随投标文件密封外,需单独另备一份现场提交)及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培训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6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电气施工业绩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2资格后审办法
2.2.1投标人按上述2.1条款的要求,开标现场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提交,由评标委员会按上述2.1条款的标准进行资格后审。上述合格标准、条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
2.2.2上述2.1条款中证书和材料不能当场全部提供或提供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1资格后审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附表1
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 号 | 后审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 具备的条件 |
1 |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 |
3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质证书年检合格、企业资质等级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有关资质要求且有效期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 |
4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符合管理规定 | |
5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培训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有效期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 |
6 | 业绩复印件 |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电气施工业绩不少于3份 | |
7 | 承诺函(格式自拟)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
审查结论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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